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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张一凡 周娴)“少数民族村寨未来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在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发展与传承和谐统一,让‘乡愁’有依托。”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黔东南自治州州长廖飞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民族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问题迫在眉睫。
在贵州省,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寨就超过12000个。民族村寨是民族文化的原生地,大多具有悠久的历史、较完整的原生态文化体系,在生产生活方式、建筑布局、民居样式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特点。
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传统生活方式、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拥有西江苗寨、肇兴侗寨等200多个中国传统村落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也在不断摸索。廖飞提出,少数民族村就要从游客接待量、行业形态等方面进行控制,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注重文化传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
廖飞告诉记者,在当地部分少数民族传统村寨严格限制卡拉OK等一些商业形态,其最大原因是由于当地的传统民居备受世界各地游客追捧,是当地文化和旅游的命脉。
“在发展旅游和保护生态方面,我们注重完善载体、制定控量体系。”廖飞如是说。
“村里的小水塘、村口的大榕树、门口的小黄狗,就是乡愁,是心中最美好的记忆。”廖飞认为在新建城镇时,如果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政绩工程,破坏一些传统村落,就相当于抹掉了许多人的记忆。
“传统村落保护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廖飞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坚决治理污染、拥堵等城市病,让出行更方便、环境更宜居。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民居如何在保护中满足村民希望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黔东南自治州政府做了试水。
结合当地优秀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族风情,黔东南自治州政府打造生态旅游创新区,并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新型城镇协调发展提上议事日程,在保护民族传统村落,改善百姓生活前提下,找准传统与现代的平衡点。黔东南自治州先后颁布了《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建立了苗族银饰、刺绣等产品生产标准,推动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等,同时做好交通、供水供电、排水、垃圾处理等工作,既保护传统村落建筑和文化,又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
记者了解到,黔东南自治州在城镇规划区,从小处着眼,小到每盏灯的设计都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城镇还保留了大量的稻田、湖泊、绿地和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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