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城市规划网> 资讯 >两会新闻 ▪ 新型城镇化 > 正文
汲取和总结先行国家的经验
作为城镇化的后起之秀,在奔向绿色城镇化的征途中,我们既缺乏卓有成功的实践,亦有认知上的先天不足,汲取和总结先行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是发挥城镇化后发国家的最大优势所在。
杜平:就政府一方而言,绿色转型的思维没有完全转换过来,习惯于传统行政方式。政府应该学会并熟练地使用法律手段,让污染环境者受到法律规定的惩罚,否则,城市很难绿起来。
以美国加州《空气清洁法》为例,强制要求每个企业安装节能监控设备,定期上报数据,政府不定期抽查,出现问题重罚,企业根本不敢污染。
周牧之:从技术层面来说,我们要重视系统引进和消化,不要只盯住单体技术。之前,我分别在日本北九州和国内一个大城市参观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有一个深刻的感受,如果只看设备,国内的更好更先进,但如果从效益上计算,日本做得更出色。背后的原因在于,日本循环经济园区内多为本地相关企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条,特别是还有一整套相关的政策制度作为支撑。而国内园区,企业之间多没有紧密的关联,也就产生不了聚合的效应。同时配套政策制度缺位,造成企业的设备严重过剩。
张仲梁:从产品的视角,我们都有一个普遍的感受,国产的东西一般比发达国家便宜,但是,往往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出问题,人家尽管贵一些,可很多年不需要修理。就从这一点讨论,国内可能就会比国外多制造不少垃圾。因此,中国的GDP要努力地提高产品的品质,更多地追求长期价值,粗制滥造不可能催生绿色的城镇化。
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日本这些年来城市垃圾逐年减少,相反,我们却逐年增多。(从20世纪90年代之后,日本东京都23区,在人口增加的背景下,城市产生的垃圾和最终被填埋处理的垃圾逐年减少。编者注。)
周牧之:总之,在充分调查研究中国城镇化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国际合作等形式,吸纳先进国家的经验教训,吸取先进的理念和手法,摸索和开发既可以量化又可视化的城市化评价指标体系意义重大。
现实的问题是,通过此次绿色城镇化指标体系的开发,我们发现国家各部门和省、市各级政府之间统计的统一性本身就非常不好,数据的碎片化现象严重,要拼成一个具有整体性的可以量化问题的指标体系非常艰难。
因此,相对中立、持续、覆盖全国的绿色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政策和规划工具可望发挥重要作用。
绿色城镇化急务
应对城镇化这场社会机制的大变革,宏观上顶层设计不可或缺,具体实践中扎实的行动更为紧迫,在中国城镇化向绿色低碳的转型中,有些工作和任务需要尽快地展开和落实。
穆荣平:推进绿色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也只能依靠创新。一是推进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二是培育发展节能环保等相关的绿色新兴产业;三是加快能源、交通、建筑等基础产业的绿色化;四是推广绿色高效办公、家居生活新风尚;五是制定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安全、就业培训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缩小城乡间差距;六是建立交通、通信、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服务资源跨行政区域共享机制,促进城市群发展,缩小区域间差距;七是加强城市功能区规划,提高土地、水等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周牧之:关于中国绿色城镇化轻重缓急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是必须“边动边谋,边谋边动”。在城镇化上,中国长期处于一种“只动不谋”的状态。过去多年粗放型城镇化运动中,中国动得很猛烈,但是谋得太少,这造成了人口移动、城市生活、城市形态、城市交通上各种问题的显现。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宏观上讲,城镇化需要明确的政策导向和通盘的制度安排。例如人口移动是城镇化的根本,需要从户籍、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税收等一系列制度上进行改革,形成对从农村到城市,从城市到城市的人口移动的制度支撑体系。
只要放开户籍制度的束缚,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对人口移动的支持,不仅是农民,全中国人都会用脚来对城市投票,根据人生不同的阶段,选择学习、工作和养老的城市。
从微观上讲,城市需要根据自身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从城市形态、产业经济、交通结构、人文社会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入手思考如何打造城市的凝聚力和魅力,也就是所谓“城市核力”。在人口、资金、产业流动化的城镇化时代,城市只有依靠自身“核力”吸纳人口、资金和产业,才能不断提高城市内涵的质和量。
这些都是所谓的“谋”。要从宏观上谋好城镇化,从微观上谋好城市发展这两篇大文章,需要让为政者和市民都能看到城镇化和城市自身应有的追求目标,在政策、制度和规划的制定上既有章可循,又有抓手可依。从这种意义上来讲,绿色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正是试图为上述的“谋”提供有效的标杆和工具。
3/3 | < | 1 | 2 | 3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