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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将打“海绵型”城市

2015-03-24 17:49 来源:中国江苏网

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的时候吸水、蓄水,防止内涝,而天好及干旱的时候,又能把吸的水“吐”出来综合利用,节约水资源。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我市“世界水日”主题宣传活动上获悉,苏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城市中心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将积极探索建设“海绵型”城市。

啥是“海绵”

喻意城市或土地 的雨涝调蓄能力

据介绍,“海绵型”城市概念的产生,源自于行业内和学术界习惯用“海绵”来比喻城市的某种吸附功能。近年来,更多的是将海绵用以比喻城市或土地的雨涝调蓄能力,河流两侧的自然湿地如同海绵,调节河水之丰枯,缓解旱涝灾害。苏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赵瑞龙表示,苏州打造“海绵型”城市,不仅仅是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带来的好处也很多。

赵瑞龙说,前段时间,苏州连续下雨,很多人注意到,下雨的时候,河里比较脏。这是因为地面上和空气中平时有大量的污染粉尘和杂物,一旦下雨,污染源就会随着雨水进入地下管网,最终进入河中,并在河中形成悬浮物。如果苏州建成了“海绵型”城市,再下雨时,就会有大量的雨水渗入地下,而不是进入河中。这样,雨水中的粉尘等杂物也会吸附在地上,而不是对河水进行污染。

打造“海绵型”城市,还能提高城市的排涝能力。现在,只要一下雨,雨水就会沿地下水管进入河道,抬高河道的水位。如果遇到强降雨,对城市的排涝能力是一个考验。根据“海绵型”城市的要求,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小于40%。也就是说,雨水可以从这些地方渗透到地下,而不是最终排到河中。“2013年国庆期间的那场大雨,我们苏州城区当时有很多雨水管都堵了,排水不畅,结果一下子就出现了117个积水点。当时,如果雨水能快速渗透到地下,结果肯定不会这样。”赵瑞龙说。

此外,打造“海绵型”城市还能很好地起到节水减排的作用。比如,把原先“吸”进去的水再“吐”出来,就可以给地面上的绿化浇水等。

建设标准

“防涝规划”确定了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雨水滞蓄等具体要求

其实,对什么是“海绵型”城市,应该怎么建,国内外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更多的是探索试点和一些实践个例。

如,美国波特兰市的“雨水园”,建在波特兰会议中心的西南面,造型像一系列跌水和小溪,包含水池和玄武岩堆石,其间种植大量水生植物和水草,小溪一级级下跌,最后汇集至地势低洼的水池,机动车道上汇集的雨水也有很大一部分流入水池,雨水经过沉淀过滤,通过管道流入雨水排水管,进行综合利用。

我市推出的《城市中心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虽是防涝规划,但提出的一些标准,正切合了“海绵型”城市的建设。

如,《规划》提出,在相关区域内,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小于40%;改造区域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不应小于30%。同时,绿地标高宜低于周边地面标高5至25厘米,形成下凹式绿地。新建地区下凹式绿地占总绿地比例不应小于50%。

《规划》还对雨水滞蓄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配套建设雨水利用设施;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以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校园、居住区及其它民用建筑配套建设中水或者雨水利用设施;每1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宜建设不小于150立方米(不含下凹深度小于25厘米的下凹式绿地的调蓄量)的雨水调蓄设施;路幅超过70米的道路两侧应配套建设雨水蓄水设施,其它道路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赵瑞龙表示,推行这一《规划》,不仅能提高排涝的能力,还可以节水,并通过渗、蓄、滞、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将苏州市建设成为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型”城市。

织拼“海绵”

中新生态科技城、吴中区太湖新城、高新区西部生态城等局部“海绵”已形成

赵瑞龙说,“海绵型”城市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块块具体的“海绵”来织拼。在苏州,有很多地方已开始打造起城市的局部“海绵”。

中新生态科技城将原来普通舒布洛克砖改造为生态透水砖,设置雨水收集罐,形成了生态透水人行道和雨水收集系统。而在吴中区太湖新城,推行模拟和遵循自然规律的设计模式,推广渗水地面、道路、停车场、广场等,建成单体规模最大的雨水收集利用项目,工程为环形道路,全长1.75公里。该项目道路两侧各建有一个容量为750立方米的蓄水池,雨水总收集量为1500立方米,接近一个标准竞赛游泳池的蓄水量。设备处理水量为15立方米/小时,收集满后可灌溉14万平方米的绿化。高新区西部生态城建设时,注重优化及修复生态环境和生态廊道,优化生态空间体系,科学合理使用土地,形成了以游湖湿地公园为主题的生态“绿心”、以沿太湖1公里生态区域为主体的“湖滨景观游憩带”、以多条山水廊道为纽带组织游湖与沿太湖生态区域的生态沟通走廊。

赵瑞龙介绍,除了这些大项目,苏州正积极探索和推行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对原有水生态的破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雨水调蓄和利用设施建设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鼓励将综合径流系数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新开发地块、新建工程等采用地面渗透和调蓄综合措施,有效减低渍涝灾害风险;城市建设注重雨水收集利用,每公顷建设用地宜建设不小于1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池,路幅超过70米的道路两侧逐步配套建设雨水蓄水设施。根据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规划,到2016年,苏州城市透水地面率将达到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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