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六市将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构,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区域性、大范围空气重污染。2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6个城市被划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
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 高丽表示,要坚决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生态环保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深化区域协作,划定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
会议提出将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6城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并提出“2+4”的协作模式,即北京市与廊坊市、保定市,天津市与唐山市、沧州市分别对接,京津两市重点在资金、技术方面支持河北四市,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共同加快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步伐。
会议再次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借鉴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京津冀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与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率先在京津冀,特别是在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六市,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构;并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区域性、大范围空气重污染,最大限度减缓不利扩散条件下污染物的累积速度,有效遏制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表示,今年,北京刚刚修订了自己的重污染应急预警预案,修改后,只要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到达200以上(五级重污染),预警的分级就根据重污染持续的时间对应不同的污染等级,但是其他城市,包括北京原来的分级都是既考虑到重污染持续时间的长短,也考虑到污染程度。因此,目前北京和其他城市的预警分级还有差别,其他城市之间的标准也不统一,今后如果要统一的话,还需要六城市之间进行协调。“有可能有很多东西要统一,但是还是会根据各个城市特点有差别。”柴发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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