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智慧城市规划”发布大会在印度德里召开。除了“智慧城市规划”,包括“城市转型升级规划”、“全民住宅规划”等在内的印度其他城市发展规划一并在会上发布。印度总理莫迪出席大会并为“智慧城市”徽标主持剪彩。莫迪表示,这是印度民众和地方政府首次在他们所爱的城市的未来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据悉,“智慧城市规划”的持续期为5年,在未来两年内将有100个城市开展“智慧城市”项目,中央政府根据《规划》标准对各省邦分配名额,各邦根据既定名额选出“智慧城市”,每邦至少有1个名额;随后中央政府将经过两轮投票,于年底前公布20个城市试点开展“智慧城市”项目,余下80个城市将在随后两年内分批宣布。中央政府拟于未来5年内每年拨付10亿卢比给各“智慧城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各邦制定具体行动计划。
印度“智慧城市规划”概要如下:
一、“智慧城市”的定义。“智慧城市”没有既定概念,其取决于一个地方的发展程度、社会变革、人民意愿等意识形态,因人而异、因国而异。就印度目前情况而言,“智慧城市”即为构建城市生态系统,主要体现在涉及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经济活动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发展上。
二、“智慧城市“的目标。“智慧城市”旨在为民众提供核心公共设施,以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宜居环境。 “核心公共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水源供应、电力保障、环卫设备、城市公共交通、住房(特别是经适房)建设、通讯设施及数字化建设、政府监管效能、可持续发展环境、公民安全及健康教育。“智慧城市”的产生,将对其它城市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特点。一是土地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二是拥有较高的住房保障度;三是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拥有较充足的公共设施;五是实现不同路网的互联互通;六是政府运转较为高效;七是拥有自的身份标识(如特色食品、文化、艺术、运动等);八是为自身发展提供“智慧解决方案”:如减少资源浪费、应对自然灾害等。
四、“智慧城市”的发展模式。“智慧城市规划”基于不同区域将发展模式分为四类:一是现有区域转型升级;二是现有区域重新改造;三是区域资源再开发(包括绿地开发、住宅建设等);四是前三项综合推进。
五、“智慧城市”监管主体。监管主体分为国——邦——市三个层面。国家层面: 由城市发展部、住房和城市扶贫部等相关部委组成的“最高委员会”负责审议相关规划、监督发展过程以及拨付相关款项;省邦及城市亦有相应层次委员会对城市发展项目进行监督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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