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规划,以及地下管线 (廊)专项规划。
意见指出,全省要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定位、资源环境容量和城镇化发展等情况,在2017年底前组织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规划,以及地下管线 (廊)专项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和隐患排查,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资料。
各地要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在完善城市空间形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高城市运营效率等方面的综合作用,聚焦城市重点区域,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色彩、生态廊道、建筑立面、景观照明等专项规划。
2016年底前,全省要完成美丽乡村、传统村落以及沿边地区、重要交通沿线、重点旅游区及风景名胜区等区域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村庄规划提升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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