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建委召开大连市绿色建筑工作暨《大连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导则》宣贯会。会议要求,大力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建筑,将“四节一环保”要求贯穿于建筑全寿命周期,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减少二氧化碳、烟尘等污染物排放。
今年,大连市政府提出绿色建筑发展目标: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底前,全市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其中,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逐步扩大范围,到2020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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