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布,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贵阳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5-2017年)》,试点范围为贵阳市行政管辖范围,试点期为2015年至2017年。
批复要求,贵阳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要围绕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水资源调控能力、防洪保安能力,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积极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批复明确,贵阳市要积极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特别是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入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完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形成合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