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是指城市(区、县城)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设施功能分为各类管道、道路、桥涵、照明、公共设施、公园绿地、其他设施等7大类31个调查项目,每个项目按照已经建成、需要改造、目前在建和计划建设四部分内容分别进行统计。
已经建成的工程是指已经投入使用或在2015年12月底前可以竣工的工程项目;需要改造是指计划在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对老旧管网、设施进行改造的工程项目;目前在建是指已经开工建设并且在2015年底前不能竣工,或在2015年年底前可以开工的项目(包括新建及改造);计划建设是指计划在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计划新建的工程项目。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立即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本次调查摸底工作将与园林城市创建、县城建设先进县评选、有关城建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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