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快速发展区间表述存在问题
规划中提到“我国城镇化率处 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并由此得出结论,如果在这个阶段沿用粗放的方式搞城镇化就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规划中预估的高速发展区间,是需要评估的第三个问题。
在城市研究领域当中,要表达同样的意思并非是“中等收入陷阱”。比如环境恶化、产业升级缓慢、社会矛盾增多,战略规划中应该是“50%城市化率的风险警戒线”。
此外,城镇化率正处 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这个提法也存在可讨论余地。这个范围太大,30%-50%城市化率是快速发展区间,而50%-70%城市化率就已经处于一种调节状态下的发展区间。真正的城市化到了60%以后不可能继续用很高的速度推进,用政策来“变戏法”也许是可能的。
这显然会对未来的投资和地方政府规划产生重大的影响。过于乐观的表述所牵扯的资本规模一定是相当惊人的,地方政府应理性看待这个区间。
实现1亿人转移落户是一个巨大挑战
在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展目标方面,城镇化率被分解为两个具体指标:一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二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按照规划,到2020年常驻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45%左右。
不过,这两个指标都不低。60%的城镇化率距离现在只有 52%的常驻人口城镇化率还有 8%的空间。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来看甚至还有可能更高,这意味着将有一亿多的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人口。
这样的刚性表述对城镇的运营管理必将是一个重大挑战,能否在六年左右的时间去实现大有疑问。发户口本容易,让他们变成真正的城里人难!这意味着大量的工作,大量体制和制度的创新,大量资本的投入,最重要的是,基础设施能力和价格水平的上涨。只有在工作落地、政策落地、资本落地的基础上才能谈得上实现。
对于城市新移民,放开范围是有所约束,大部分消化在建制镇和小城市当中,对特大型城市的人口规模则有所限制。规划建议对社会保险年限进行限制和调控,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五年。特大城市还可以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的落户通道来调控移民人口输入节奏。这些规划从方式方法来看比较理性,只是提供城镇社会保险的限制时间可能短了一些,一般7-10年较为常见,5年的调控限制略显紧张,挡不住移民的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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