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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制应不会冲击居民利益强制推行

2016-02-24 14:29 来源:《环球时报》

新华社21日播发了国家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文件,该文件就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拿出了很多实招,被认为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其中该文件提出我国今后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这吸引了互联网上的广泛关注,并出现不少怀疑声音。

反对者们认为封闭住宅小区安全,打开小区会导致原有相对较好的环境被破坏,居住空间也被挤 占,如外人在小区路上占道停车等。他们还提出,小区公共空间已被业主们集体购买,分摊到他们房产的价格中去。还有一些人担心小区开放后来往车辆增多将使老 人小孩面临危险,今后散步不方便了,等等。

推广街区制是一个善意的方向,然而互联网上的这些意见应当说反映了当下中国城市居民的现实关切,值得有关部门认真听取,在制定、执行具体政策时统筹各种关系,确保城市规划思路和风格的平稳过渡。

应当说,街区制不仅是全球城市的主流做法,它在中国也不是新事物。中国城市居民区 过去大多是开放的,如北京的胡同以“条”相隔,上海的弄堂亦很类似。北京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新开的方庄等大居住区也总体是开放的,内部区隔的子小区都 不大,整个居住区内有多条公共道路。

但是后来北京出现越来越多巨型楼盘,它们各自围起来,形成“独立王国”。全国大中城市的情况也很类似,一些中上品质社区的居民对小区内部环境形成很高依赖,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市面貌,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形态。

封闭社区与中国的“院墙文化”可谓一脉相承,在一些发达国家,大学、政府机构不少是开放的,没有院墙,大学总体上与城市融为一体。中国肯定是世界上院墙最多的国度之一。

这不全是安全担忧所致,其实北京过去“开放”的胡同也是由一个个四合院组成,各地从政府到寺庙几乎都各自成院,院墙应当说对应了中国人独特的文化传统和被近代社会现实加强了的心理防线。

在城市人口密集处打破画地为牢的格局,从长远看无疑是积极的。然而我们应清楚这需要一个有相当难度和时间长度的转变过程,实现它的平稳应重在引导和顺势而为,充分考虑其实际可操作性,避免它成为类似“拆迁”式的强制推进。

从新建社区不再封闭做起,文件的这一主张是稳妥的。如果开放社区的楼盘能够卖得出去,就会对新的居住风尚形成示范,逐渐积累对城市规划改造的积极影响。

开放老的社区,恐怕要从超大型社区、其封闭性对包括区内业主在内的当地群众构成严重生活妨碍,群众对开放社区本身就有愿望的地方做起。对道路交通影响不大、且牵扯到复杂物权的小区,不应被过早列入开放规划的范围。

开放城市的封闭大院不应只针对住宅区,一些实际安全保密压力不大的社会组织机构大 院如果处在完善城市交通网络的重要位置,也应去大院化。它们包括大学、部分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等。应当鼓励它们当中一些单位带头拆除围墙,融入城市的 街区化进程,对城市的深度开放性注入推力。

同时还应努力做到让“拆除围墙”的单位和小区民众从中获益,营造双赢格局。中国城 市建设想要升级,变革的牵动面会相当广泛,当中出现争议无可避免。不应放大众说纷纭的意义,尤其不必将之上纲上线。大家都希望城市好,公众积极表达意见是 现代城市治理的题中之义,也应被看作社会活力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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