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动力,是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增长点。为推动我国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笔者认为今后应向十大要素发力。
一是目标融合。智慧城市体现在城市现代化,是城市发展模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特征。因此,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城镇化、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高度融合。不仅战略方向要融合,重点任务更要融合,不能仅从智慧城市的概念出发而形成自成一体的目标、方向和重点。
二是功能完善。国内外的实践经验都表明,智慧城市的推进,要落实到城市功能的完善上,要落实到解决相应城市发展的关键问题上。成功的做法是根据市情,把解决出行难、看病难、居家养老难等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以及解决环境保护、市政管理、社会安全、教育资源均衡、政府办事等公共服务问题,放在智慧城市建设的优先位置上。
三是同城一体。城市群和同城化是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共同趋势。智慧城市发展要适应这一变化,切实为解决异地同城化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以及在交通、医疗、教育、环保、保险等方面作好规划。
四是基础设施。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基础设施现代化,融入智慧城市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工业化和信息化高度融合的产物。凡是能够把打造一流的、并与工业时代基础设施高度融合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放在特别重要位置来建设的城市,等于下了发展智慧城市的先手棋。
五是云计算。智慧城市的发展对计算资源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基于不同部门、领域各自为政的计算资源不能适应智慧城市发展的需要。构造以云计算为核心的城市计算资源新架构,提高效率、节省成本、保障安全是智慧城市发展最重要的技术构件。
六是大数据。深度集成的智慧城市应用,需要越来越多的信息支撑。随着智慧城市的发展,将积累越来越多的信息;信息的数量、质量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又一个技术关键。应该切实围绕智慧城市发展的重点和总体规划,建设和利用好大数据。
七是评价体系。科学衡量智慧城市发展的水平和质量,需要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建立一个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能够引导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发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使之真正成为一把衡量智慧城市是否在科学轨道上前进的尺子。
八是市民参与。城市的主体是市民,全体市民共享智慧城市的发展成果是最主要的发展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应该把提升市民的参与度和参与能力放在智慧城市发展的任务中。
九是市场机制。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更需要一种可持续的机制,以实现稳定的运行,这个机制就是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作用,发挥企业家才智是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即使是智慧城市任务中包含的政府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也应该努力选择PPP这样的方式,减少直接由政府投资、运行、管理的模式。
十是深化改革。建设智慧或智能医疗、交通、教育、城管、环保、水务、电网、养老等每一个智慧城市的重要目标,都需要改变原来的管理体制、制度和运行模式,都含有改革的任务。因此,深化改革既是智慧城市发展的动力所在,也是智慧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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