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月28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60周年院士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邀请了城市规划界多位泰斗级专家参会,共同探讨对当前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学会工作进行指导。以下是原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赵士修教授的发言。
赵士修 原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原建设部城市规划司司长
建国以后,我们国家一共召开了四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前三次分别于1962年、1963年、1978年召开,事隔37年,到了去年12月份召开了第四次。今天我们讨论学会、国家机关、学术机构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城市工作会议,应该围绕贯彻落实我们国家颁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做好这个工作:
第一,概念要清楚,一是区域的概念,二是城市的概念,三是乡村或者农村的概念,三个概念不要混淆。比如当前京津冀一体化,这是区域概念,城市的概念国家也有规定,颁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很具体,哪个城市的规模有多少也很具体,另外还有乡村,包括乡村居民点。
第二,应当提倡多规合一,现在都是部门的规划,有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村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保规划,其中主体功能区的概念也不是那么清楚,既有城也有乡,概念和规章很多,比较乱,所以应当在法律和规章的保证下,实现多规合一,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部门之间的协作。“多规合一”做起来很难,但必须做,学术部门要加强呼吁部门之间的协作、规章制度的统一,把当前的问题、弊端暴露出来,提出建设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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