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8月11日电 山东省将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专家、群众将进入规划决策层,并定夺城市规划大事。
据了解,近日省建设厅出台《关于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对规划决策机构作出重大调整。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规划“首脑”负责审议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审查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查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以及行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意见》规定该委员会由公务员、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组成,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委员中非公务员应多于公务员。委员任期5年,由城市人民政府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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