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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2016-04-26 09:42 来源:《宁波日报》

宁波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国家将连续3年每年安排4亿元支持我市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吴培均 蔡建明)市住建委昨天传来喜讯:4月22日,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组织的2016年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竞争性评审答辩会上,我市以88.29分的高分,在参加评审答辩的17个城市中列第三,从而成功入选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海绵城市,形象地说,就是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释水的城市。宁波是以“水”为核心的水网城市。建设海绵城市,不仅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城市品质提升的需要。去年,我市专门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市住建委牵头编制了实施方案、申报文本以及大量的支撑材料,财政、规划、水利等部门,则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规划编制、PPP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基 础资料提供等相关工作。

此次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与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打下的扎实基础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市编制、批复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并在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中进一步落实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要求;制定和完善水资源保护、供排水管理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一系列制度;在城区内涝最严重区域,尝试建成了面积2.84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连片区,实现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大于75%的控制目标,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益;通过“五水共治”,基本消除了黑河、臭河、垃圾河,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创立了内河水质治理维护PPP模式,以效付费,按月考核。同时,建立了岸水同治、水环境长效保持机制,以及慈城新城建设和古城保护的“慈开+大物业”、海绵城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同步实施等模式。

下一步,我市还将出台宁波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在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确保2020年25%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加强慈城-姚江31平方公里试点区域的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提出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创新模式,确保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顺利完成。

据悉,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后,国家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4亿元资金支持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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