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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2016-04-27 10:2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绍史

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

努力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实施,这是继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出台实施后,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下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丰富、深化和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支持力度,增强东北地区内生发展活力和动力,精准发力,扎实工作,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并明确提出了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要求。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尽快启动一批可以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着力扩大消费,加快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积极促进东北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巩固扩大振兴成果、破解制约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纲领性文件。

一、深刻认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面临的新形势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东北等地区集中投资建设了相当规模的以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为主的战略产业和骨干企业,为我国形成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10多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综合实力明显提升,2003—2013年东北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2%,经济总量由2003年不足1.3万亿元增至2014年的5.7万亿元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03年不到2000美元增至2014年8000美元以上。二是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增值税转型、农业税减免等在东北地区先行先试,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三是产业竞争优势逐渐显现,重大装备研制走在全国前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四是民生明显改善,2003年以来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面积超过3亿平方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五是生态环境逐步改善,重点流域水质明显好转,林业实现以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的重大转变。其他地区的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也取得积极进展。实践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是正确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前景广阔。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国际上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东北地区发展遇到新的问题和瓶颈。东北三省经济增速明显回落,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活力仍然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结构单一地区(城市)转型面临较多困难,新兴产业发展很慢,新旧动能转换青黄不接;社会保障和民生压力较大。全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困难挑战增多、任务艰巨繁重。

二、准确把握推进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要求新目标

东北地区在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国防军工、原材料、粮食生产等领域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支撑地位。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既是东北地区自身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要求,也是全国发展大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印发《若干意见》,要求像抓“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一样,持续用力,抓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

《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做好与“三大战略”互动衔接,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

《若干意见》提出了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到2020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四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第二阶段,再用十年左右时间,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走进全国现代化建设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

三、认真落实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点任务

推进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要紧紧围绕引领经济新常态、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按照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着力破解发展改革难题,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努力实现体制再造、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成果共享。

(一)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把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治本之策,加快形成充满内在活力的新体制新机制。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解决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管得过多过细以及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东北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促进民营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使民营企业成为推动发展、增强活力的重要力量。四是推进厂办大集体、林区、垦区等专项领域改革。五是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区域投资贸易和人文合作,努力将东北地区打造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的中心枢纽。六是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个重大国家战略。完善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机制,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

(二)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多策并举,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一是促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东北装备“装备中国”、走向世界。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二是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东北地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行动计划,发展壮大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燃气轮机、先进发动机、光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实施老工业基地服务型制造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四是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率先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国粮食安全提供坚强支撑。

(三)着力鼓励创新创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一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完善区域创新创业条件,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二是促进科教机构与地方发展紧密结合。鼓励东北地区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快发展,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科研机构、高校与地方合作模式。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强化对科技、管理人才的激励。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一是切实解决好社保就业等重点民生问题。加大民生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民生链正常运转,防止经济下行压力传导到民生领域。二是全面实施棚户区、独立工矿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三是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市政设施建设与更新改造力度,改善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和辐射能力。四是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促进资源产业与非资源产业、城区与矿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五是打造北方生态屏障和山青水绿的宜居家园。坚决摈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努力使东北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东北地区是实施振兴战略的主体区域。我国中西部和东部地区还有不少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城市,同样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难点地区。应统筹支持全国其他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转型发展道路。总之,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条件、有基础、有动力。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抓紧提出一批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开发开放平台和重大工作机制,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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