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3日电 (陈溯)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继长江中游城市群、哈长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陆续出台之后,中国在近期推出的第4个城市群发展规划。
根据中国“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部署,中国要在五年内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山东半岛、中原、长江中游、海峡西岸、北部湾、呼包鄂榆、宁夏沿黄、兰西、关中平原、成渝、黔中、滇中、天山北坡共19个城市群,几乎覆盖整个中国内陆地区。“十三五”规划指出,这一计划的目的在于“形成更多支撑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根据增长极理论,城市群能够通过辐射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管理研究室主任盛广耀告诉中新社记者,在经济下行、投资乏力的新形势下,单个城市独立发展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城市群能够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城市群是当今中国区域经济实现突破的有效药方。
分析认为,19个城市群的建设将给中国的中小城市带来发展机遇,倒逼大城市疏解部分功能;另外,城市群的建立还有助于打破行政区域规划限制,促进资源的整合再分配。随着产业和民生政策将在同一个区域实现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除了北上广深以外的“新一线城市”。
“19个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出台符合目前中国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盛广耀表示,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6.1%,较高的城镇化水平是城市群形成的基础,中国城镇化程度越来越高,城市群形成的自然条件已经具备。
尽管愿景美好、但建设城市群并非一朝一夕,仍有不少复杂因素在制约着中国城市群的建设。
盛广耀表示,城市群建设首先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需要区域的城镇化、市场化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中西部一些地区的城市密度和人口密度还比较低,目前难以称为‘城市群’。”此外,阻碍中国城市群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市际或省际政府之间的协调,“区域间协调是除了制定规划以外,政府要解决的头等大事。”
事实上,交通设施、供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统一,公交跨市域通行,河流和大气等环境共治,产业同构等城市群建设的细节事项都涉及到政府间的协调。
“目前很多地区还没有形成协调机制,但京津冀、珠三角等城市群的协同已经做得较好,在城市群建设过程中应该对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盛广耀表示。
此次通过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对当地城市群的建设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思路。规划提出,长三角城市群要打造改革新高地,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创新经济,以生态保护提供发展新支撑,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计划到2030年,将长三角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除了已经获批的4个城市群,其他城市群的发展规划也正在快速出台中。据中国国家发改委官网披露,该部门已将北部湾、中原等城市群规划纳入今年的年度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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