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破坏规划的执法督察,有助于维护规划权威。要想监管给力,还要政绩考核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地方官员的官帽与城市宜居程度和居民的满意度挂钩。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前后,针对违反规划案件的执法,也开始动真格。
据报道,去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9起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侵占绿地等公共资源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要求限期办结,这是住建部8年来首次对违反规划案件进行挂牌督办。17日,住建部公布,目前这9起案件已全部摘牌,通过查办案件,共罚款3163.5万元,3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在法治完善的地方,经审议通过的城市规划,地位相当于城市建设的基本法,具有法律效力,也有很强的约束性。这是城市建设更科学、更宜居的制度保障。而我国过去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比如贪大求洋、奇怪建筑、交通拥堵、短命工程等,很多都是不重视规划、不遵守规划的结果。
尊重规划的前提,是科学制定规划。以往,一些城市规划不透明、不科学,主要表现是权力意志主导,公众参与不足。一些以大拆大建闻名的落马官员,经常充当主管城市的“首席规划师”,专业人士意见不被尊重,市民的诉求无法充分吸纳,规划本身就有很大问题。可以说,很多地方的“城市病”,有一部分就是因为不尊重科学规律和市民意愿,被权力意志“规划”出来的。
规划是否科学是一方面,很多地方有了规划也不遵守,因为长官意志朝令夕改,或者为商业开发让路。此次住建部挂牌督办的9起案件,多数是商业性开发项目破坏已有规划,随意侵占绿地、景区等公共资源。
作为规划和建设主管部门,住建部加大执法和督办力度,传递了维护规划权威的信号,无疑会起到震慑作用。但是,这个“首次”也说明,以往对于破坏规划的违法行为,查办处罚的力度还不够。很多都是罚款了事,反而助长了一些人顶风违法。
有鉴于此,中央关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城市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是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尊重专业意见,引入公共参与,让规划符合科学规律以及本地居民的需要和习惯。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规划权威,加强违反规划的责任追究。意见规定,对城乡规划实行“终身负责制”,不允许人走政息或朝令夕改。
在约束地方官员遵守规划上,寄望于权力的自觉,不如指望监管给力,要想监管给力,还要政绩考核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地方官员的官帽与城市宜居程度和居民的满意度挂钩。
因此,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破坏规划的执法督察,是积极落实中央要求的表现,有助于维护规划权威,让规划变成“硬约束”。而抓住城市规划这个抓手,就等于抓住了解决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的牛鼻子。解决了规划的科学化和权威性问题,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很多突出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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