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中殊为敏感的北京与河北协同发展、规划和建设的问题,终于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实质性的突破。届时,北京与河北交界地区在规划、建设、产业布局、项目摆放等领域的“真空”与“重复建设”等问题,将得到解决。
作为这项实质性突破的机制保障,“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被列入决策层“十三五”在京津冀一体化领域的重点工作议程。北京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将配合、协调制定这一规划建设管理意见。
这份规划建设管理意见,很可能将完善规划方案跨区协同审查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京冀交界地区从规划方案开始,将实行突破行政区划的审查机制,北京市、河北省有可能对交界地区的规划,进行联合审查、批准后,方能够实施。
机制入局
“这件事定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作为这个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去做,在这项工作上,北京市和河北省的角色,都是要积极配合。”5月18日上午,一位权威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作为“十三五”期间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工作,“意见”已被列入议事日程。
首都北京与河北有着广泛的交界地区,三河、大厂、香河、固安等,目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环首都经济带。在本届中央政府开始将京津冀一体化作为实质性工作进行推进之后,京冀交界地区的规划方案、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衔接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目前的工作规划,2017年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将按时序搬到行政副中心办公,并带动相关部门搬过去办公,将实现40万人向外疏解。
在此之前,北京市通州区已经被确定为北京市行政副中心。按照规划,行政副中心的行政中心设在通州区潞城镇。潞城镇位于东六环沿线,从地理位置上已经接近河北省三河市。从潞城镇开车前往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车程约10分钟。
一位曾多次参与此前京津冀一体化论证的专家告诉记者,在距离当前北京市行政边界的地方规划建设行政副中心的行政办公中心区,显然是经过了一系列的通盘考虑,而这些通盘考虑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与河北方面规划和建设的协调工作。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不可能说这边是行政副中心的行政中心区,10分钟的车程以外,都是重化工业项目,所以,在规划、建设等方面,都有需要协调的地方,而跨行政区域的协调,只靠现有机制是很难的,所以,才要拟定这个‘意见’,让协调工作有具体的工作机制可寻。”他说。
统合协调
2016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空缺已久”的副部长名额,终于有了确定人选。住建部官方消息显示,黄艳出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在此之前,住建部最后一名副部长已经空缺多日。
出任住建部副部长的黄艳,系无党派人士,这在此前住建部副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任免中,并不多见。在出任住建部副部长之前,黄艳担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201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视察北京市工作期间,黄艳向习近平讲解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4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在这份规划方案中,北京市行政中心东迁进入行政副中心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而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亦是本届中央政府决策层最为看重的问题之一。
根据这一版规划,通州作为行政副中心最终规划人口将不超过200万,同时将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严格做到职住平衡。目前,北京常住人口已达到2172万,机动车达到562万。此前,李士祥曾在两会期间表示,正在建设中的北京副中心,亦有三个新城区在规划中。
多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均称,京津冀一体化是黄艳作为住建部副部长分管的重要领域之一。而目前,按照决策层对京津冀一体化的具体工作思路,京津冀地区在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等方面,将进行统一协调处理。
“思路要有机制落地,机制落地要有具体的人执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房地产综合开发研究院分析师徐兰久表示,在他看来,这也是最终选派无党派的规划专家型官员黄艳出任住建部副部长的重要初衷之一。
跨区审查
“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划协调的机制。按照这个思路,以后京冀交界地区的规划,将突破现有的行政区划进行审核,这是一项需要重点完善的机制。”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中国目前采用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逐级审批制,这一机制,以行政区划为界限,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提交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审核、批准。作为首都、直辖市,北京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行政副中心通州区的规划,则由北京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批准后实施。
按照同样的制度框架,京冀接壤地区的河北省方面的规划,则由河北省政府批准实施。但是,这一以行政区域边界划分进行规划,往往导致大量断头路、工业项目摆放不合理,城市功能真空等问题。协调京冀接壤地区规划的必要性就凸显出来。
记者了解到,北京、河北两地在配合制定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意见的同时,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将在“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首都地区“规划一张图”的拼接与维护,健全跨界地区规划协同审查机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防止周边地区“围城”发展。
根据中国规划行政管理的基本框架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先,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后。目前,京津冀地区已经按照协同统筹安排的方式,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统一。
该土地利用规划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存量挖潜区、增量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明确了各区土地利用原则和利用导向。明确规划期内,减量优化区需要通过建设用地“减量瘦身”倒逼城市功能提升,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存量建设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不宜再进行高强度大规模建设,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适度发展区是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应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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