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农村土地入市“第一槌”在贵州湄潭敲响 “同地同权”改变了什么
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 (记者王建帆)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在贵州省湄潭县敲响,标志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时隔近一年,这项改革的推进,给当地农村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了哪些变化呢?经济之声记者来到湄潭县进行了实地采访。
一进入湄潭县红坪村,记者就看到道路两侧鳞次栉比的标准厂房,机器轰鸣声不断响起。这是村里的工业园区,以前曾经发愁招商引资难,如今已经吸引了28家企业入驻。
因何会发生这样的变化?湄潭县试验区副主任张雷告诉记者,正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现了这些农村土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权”,通过向市场“招拍挂”,让企业获得较长期的土地使用权。
张雷: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创新的地方是实现了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最重要的是同等入市的问题,就是允许农村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像国有土地一样,可以公开地“招拍挂”,打破了竞拍人的限制。这和我们以前的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半径是不同的,以前只能在本村的集体成员内部流转,这就局限了它的价格和使用。
在张雷看来,入市一方面破解了企业的用地瓶颈;另一方面通过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以红坪村为例,村支书张权友算了一笔账: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没有入市前,一亩地的收益只有五六百元;允许入市后,村集体把这类土地拍卖所得收益入股园区企业,一亩地每年收益能比原来增长5倍。
张雷:现在群众的效益肯定一天比一天好。通过这种模式,村民拿到这个钱后,就把钱投给企业,通过村委会协商后,和企业方达成协议,然后年终测算红利,一亩地每年能分到3000元。
另外,根据当地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除了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分配、使用,集体经济组织还要提留不少于40%的净收益。相比入市试点前,这部分增量壮大了集体经济规模,并促进了当地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截至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在开展两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过程中,先后将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部纳入综合试点范畴,其中就包含了贵州湄潭县。在半年左右的实践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开始显现,比如湄潭金花村“七彩部落”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发展旅游业,把原来的贫困村打造成了美丽乡村。湄潭县县长李勰表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这类“就地城镇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李勰:原来把土地全都征收为国有的话,村集体是基本没有收入的。现在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流转等改革,集体组织的收益也开辟了新的渠道,这样就可以把钱用于村集体辖区的公益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提供了补充。比如说兴隆镇红坪村这个地方,就用这个收益修建了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中心等公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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