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召开的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昨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多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解读。市编办副主任左铭飞表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组建,以及市规划委和市国土局的合并,都将于7月底完成并挂牌。
其他部门城市管理相关职责一并划归
市编办副主任左铭飞介绍,新组建的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整合市市政市容委当前全部职责的基础上,多个市级部门与城市运行管理相关的职责也将一并划归,比如市发改委的煤、电、油、气管理,市商务委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市园林绿化局的城市绿化带环境卫生管理,市水务局的城市河湖周边环境卫生管理等。同时,财政预算运维资金和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职责,也将划归给城市管理委员会。
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职能如何划归到城市管理委员会?左铭飞说,是只将职能划归,还是连同原职能处室直接划归,这需要针对业务的密切联系程度来综合考量,“但目前来看,大部分处室都要直接划归。”
城市管理委员会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
左铭飞说,从北京当前的城市管理体制来看,存在着专业性强但综合性弱的问题,一旦一件事情跨部门、跨领域,往往会发生找不到牵头部门的状况。这次改革将重点解决统筹问题,形成合力,“原来的市市政市容委,虽然承担着城市管理的任务,但职能相对较弱,还是传统的城市管理内容,这次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搭建一个高层次的管理平台,今后统筹力度将加强,还要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城管委的职能。”
根据《意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北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检查评价。同时,理顺城市管理职责关系,科学划分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职责体系。
■ 追问
城管委与城管执法局在工作中如何协调
新组建的城市管理委员会并未将城管执法局划归进来,今后城市管理工作如何协调和开展?左铭飞表示,城管执法局本身在城市管理当中的作用就很大,权责划分也比较清晰完善,所以没有一并划入城管委。今后两部门将建立一个协调配合的机制,“城管执法局是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将通过该委员会对其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及时沟通反馈。”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此次也由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调整而来。左铭飞解释,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是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这样调整就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的统筹,充实领导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搭建集重大决策、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强有力的工作平台。
城管委和城管执法局两部门职能如何对接尚未明确,据记者了解,未来,城管执法管理体制将发生较大调整。市、区、街道三级执法职能范围将进一步明确,且执法力量将进一步下沉至街道。
一位区级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曾向记者表示,城管执法力量进一步落实至各街道,上级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队员编制也可能会编入各街道。
根据《意见》,街道城管执法队仍作为区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但管理体制由以区城管执法局管理为主调整为以街道管理为主,主要负责本区域的日常执法工作。
2014年,石景山区试点“大城管”模式,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改革。围绕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设施环境和秩序环境,形成区级、部门、街道三级响应体系。
■ 焦点
规划委国土局合并后将重新设计职能
北京市编办副主任左铭飞表示,市规划委及市国土资源局也将在7月底完成机构合并,名称暂定为北京市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员会,但还需中央编办审批同意后才能最后确定,而合并后的办公地点目前也未最终确定。
合并不是简单的职能和机构相加
多年来,市规划委和市国土局在土地规划、审批等方面,一定程度上权责相似。即将迎来的机构合并,所面临的权责、处室重合问题,备受关注。
左铭飞以两部门都具备的土地审批职能为例说,这次的机构改革,两部门原有的审批处室都要合一,另外,办公室这样的公共管理机构,也在处室合并之列。
虽然规划、国土两部门的部分处室原有职能存在相似之处,但合并后,仍然要面临调整与适应。左铭飞表示,将要根据工作任务和程序重新设置内设机构,职能也要重新调整,“不是简单的职能和机构相加,要重新设计职能。”他指出,两个合并部门的工作流程及许可事项都要重新设计,具体细节正在完善过程中。
合并后可能收回一部分编制
两部门合并后,因为有一些重复机构,内设机构数量必然会减少。那么,重合机构的人员将如何调配
左铭飞表示,目前没有明确提出精简人员编制的任务,但在合并过程中肯定要涉及人员安排,“比如两个办公室合并在一起之后,就不需要那么多人了,按照以往机构改革的经验,我们将在保证人员的安置和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收回一部分编制。”
4月28日,国务院任命北京市规划委主任黄艳为住建部副部长。5月27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七次会议免去黄艳的北京市规划委主任的职务,任命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为市规划委主任。
《意见》解读
【街区制】
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
《意见》原文: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依法逐步打开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
北京市规划委:着力推进街区制,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加快研究制定新建地区和新城的街区规模、城市道路尺度、道路网密度、停车配建标准、自行车和步行设计规范、建筑退线距离、界面设计、环境设计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结合老城区更新改造,分区分类研究制定针对开放街区、优化道路网结构的规划措施,积极推动开展街区制试点。
【住房】
引导房企将持有房源出租
《意见》原文: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围绕重点功能区及周边合理布局一批租赁住房,支持住房租赁连锁经营机构发展,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
北京市住建委: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深入研究落实购租并举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租赁经营。
推进房屋租赁规模化经营,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
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租赁市场交易主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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