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地协同发展长效机制
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同志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要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京津冀地区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其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北京集聚过多的非首都功能,“大城市病”问题突出;京津冀地区资源短缺、污染严重,三地之间发展差距较大,限制了其拉动全国经济发展的引擎功能。解决这些问题,亟须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同志全面深刻阐述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推进思路和重点任务。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京津冀的功能定位、协同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点领域和重大措施。按照国家规划,到2020年要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新局面;到2030年,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区域。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按照功能定位差异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水平均衡化、协同机制长效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携手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完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机制。北京“大城市病”日益凸显,主要原因是北京承载的功能过多。按照北京的四个中心定位(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有序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当前重点要实行疏堵结合、双重调控。“疏”就是根据北京周边地区的条件和功能定位,将北京非首都功能分层次疏散到多个地区;“堵”就是按照北京的首都功能定位,严格设置人口和产业准入门槛;“双重调控”就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的作用,两手并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大学、国有企业等,可以依规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有序疏解;对于民营企业和居民,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意愿,主要采用经济手段积极进行引导。
建立京津冀资源共享机制。由于行政分割、体制障碍等原因,目前京津冀三地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互不接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应从京津冀一体化的角度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京津冀公共资源的全域全面全民共享。当前亟须加快推进交通、市场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的轨道和公路交通网络,实现港口、机场以及路政、养护、征稽、收费管理服务一体化;建立京津冀一体化的资金、人才、技术和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接轨。还应整合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大学的公共资源,推动大型科研设备、图书资源和数据库共建共享,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构建平等互利的新型合作机制。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应共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三地应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平等开放、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形成新型合作机制,构建一体化的主导优势产业链和新型产业分工格局。三地省(直辖市)级之间可建立高层协商对话机制,探索成立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和合作组织;三地区市县之间可建立一批专业性的区域合作组织,加强对口合作;三地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产业园区等也应开展全面合作,鼓励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特别是京津可以利用资源优势与河北共建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
健全生态补偿和区域援助机制。目前,京津地区开发强度偏高,生产空间比例偏大,而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不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绿色隔离带,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对水源保护地、农业保护区、生态公园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等进行生态补偿,使这些地区能够在“不开发”的条件下实现经济繁荣和生活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可以试点开展生态价值核算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建立对口帮扶和区域援助机制,鼓励和引导发达地区帮助贫困地区,实现协同发展、共同富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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