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正式印发;5月份,《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出台;6月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正式出炉……今年以来,城市群建设发展明显提速,据了解,年内北部湾和中原城市群的规划也将推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共要建设19个城市群。
城市群,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以1个以上特大城市为核心,由至少3个以上大城市为构成单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并最终实现高度同城化和高度一体化的城市群体。纵观世界发达地区城镇化的过程,几乎都是依靠城市群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深化城市优势互补,共享各类资源,从而实现共同的利益。而我国的城镇化并非是一个均衡发展的过程,单个城市的独立发展能力越来越有限,还面临着“千城一面”的尴尬。所以,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打破“一亩三分地”的行政藩篱,将一定区域内的城市捆绑在一起,通过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资源的整合汇集,实现生产要素有序流动与优势互补,同时倒逼大城市进行部分功能疏解,已经成为我国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的重要举措之一。
“政府塔台,市场唱戏”,这是市场化环境下推动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发展城市群也不例外。
发展城市群,初期要靠政府推动。首先是要建立政府和政府间、政府和企业间的协调机制,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都需要在政府层面提前做好规划布局。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在上下游水系的污染控制和赔偿机制上,江苏和浙江两省政府形成了一套协同治理机制,包括信息互通、联合监督、联合调解、监测预警等,规定了跨境断面水质达标标准。上游从经济发展收益中拿出部分用于支付环境治理成本。若断面水质超标污染下游,下游将获得环境赔偿。在两地合作治理下,流域水环境显著改善,水纠纷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
发展城市群,中后期要由市场来推动。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展较为成熟的城市群来看,虽然有行政机制的引导,但其发展主要仍是由市场推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既要打破行政壁垒,又要有利于发挥市场对要素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重点在于减少城市群内各级城市政府的行政干预,制定城市群发展的负面清单,强调城市群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一体化,让市场按照经济规律在各城市配置要素资源,形成功能互补,从而有利于城市群发挥最大作用。
在早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城市群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简单均衡”或“一城独大”现象,资源与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因此,在经过了早期无序发展的阶段后,本轮城市群发展应该是一个“升级版”,即以提高城市群发展的效率、内涵和质量为总体目标,以加强内部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增长方式为主要手段,特别要摒弃过去的“摊大饼”模式,彻底转变土地财政思想,把城市群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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