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市规划管理中“脏乱差”“拥堵”“城市排涝不畅”等各种“城市病”,从现在开始,我省将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7月7日,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37条具体举措,集中整治“城市病”,并提出我省城市发展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意见》明确,要创新城市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生态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严控各类开发区设立和扩区调区,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
要将城市设计纳入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重要内容。城市中心区、重点地段、城市新区等城市重点区域应当编制区段城市设计,明确空间形态、景观风貌、环境品质等控制和引导要求,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列入规划条件。
要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加密城市支路网,打通各类“断头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
各城市要抓紧开展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加快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植被,治理污染土地,逐步恢复城市自然的风道、水道,构建城市绿道,改善城市自然生态系统。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通过增加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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