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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城市规划 防灾减灾成标配

2016-07-28 09:38 来源:《中国气象报》 作者:记者李一鹏 王兵 王瑾

原标题:国务院批复城市规划 防灾减灾成“标配”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呈日益加大的趋势,在城市规划时就做好顶层设计,将防灾减灾关口前移是降低灾害损失的关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在今年对南京、广州、合肥等城市的规划批复中,均明确提出“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

在对各城市规划批复中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部分,国务院要求,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院副院长谢映霞介绍,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是城市规划重要内容之一,国务院对其提出明确要求,更有利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推动和相应规划的贯彻落实。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高。在今年7月19日至20日北京城区平均降雨量超过“7·21”的强降水过程中,中心城区75座下凹桥“安然无恙”,近年不断加强建设的基础设施发挥了效益。去年6月16日至17日上海遭遇强降水,地处雨势最强的杨浦区气象防灾智慧社区“新江湾城”利用市气象局发布的社区内涝风险预警,提前部署、科学防御,以往多个逢雨必涝的小区均“躲”过了内涝。安徽省合肥市通过项目建设落实城市规划主要任务,提前做好应急方案两方面工作,提高城市灾害管理水平,今年1月底,一场下了一夜的大雪在次日7时左右,合肥市高架桥主干道已被清理干净,与2008年初的大雪给城市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形成反差。

“城市防灾减灾工作的关键是关口前移。一方面,防灾减灾的相关工程需要提前建好。有积水点,就该事先改造;水没有出路,在汛期前就应该做好疏通。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应急能力,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与宣传教育,在灾害来临前调动各方面力量妥善处置。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才能进一步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谢映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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