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和目标。其中,政府是处在最顶端的,引领智慧城市建设的主体。
当前,老百姓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设施有限。因此,在解决经济社会问题之时,政府往往难以形成合力。这对中国政府的信息化、智慧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此同时,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治理要实现由过去注重规模数量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型、由消化吸收向走出去对外扩张转型、由过去学习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型这3个战略性转型,对政府治理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虽然政府面临诸多问题,但“互联网+”、大数据战略给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者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旺盛的信息消费需求为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提供了不竭动力;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发展为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广泛应用到政府以后,有可能催生新的政府形态,即构建一个整体政府、开放政府、协同政府、智慧政府四者相融合的新形态。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信息开放和数据开放,挖掘利用数据,还可以产生新的价值。
与此同时,通过这四个政府形态还将提升政府形态,即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从而进一步打造民生服务、监管服务等多种服务形态。
智慧城市涵盖感知、融合、智能等内容,不单纯指一个产业目标,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的理念,实现为市民服务的目标。这个目标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提高市民的便捷感、安全感以及对城市的认知感、亲和感、公正感,这是完全以人为中心的;另一个是提高城市的能力,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感知能力、城市运行协调能力、城市社会管理反应能力、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城市经济发展转型能力、城市资源智能化配置、资源共享能力以及城市空间布局科学规划能力等,构建一个智能化、和谐有序、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在实现两个目标的过程中,尤其要重视提高政府的协调能力。政府处于顶层,有义务有责任提供一个不间断的、智慧化的规划和城市建设方案。
如何通过智慧政府来进行智慧城市建设?一要树立信息化的思维,解决管理问题。要使人们认识到,政府治理正面临一场历史变革;二要提升政府战略决策和文化能力;三要在体制机制上,重点发展三大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跨部门的大型综合业务系统,提高政府对公共权力的约束能力,管人管权管事,同时提高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持续有效的发展;四要在智慧城市的整体框架下,重点建设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平台;五要大力发展智慧经济,培育智慧产业,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节制能力。只有按照这样的思路来构建并推动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才不会走大弯路,才能在城市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汪玉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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