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农业转移人口如何能在城里进得来、留得住?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从十个方面为财政政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了“路线图”。
“路线图”有三条主线
总结起来,这一最新政策体现出落户、加钱、不动地这三条主线。例如: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方面,农民工进城“扎根”难,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公共服务与人口流动“两张皮”,教育、医疗等方面,都没能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对此,《通知》提出,基本公共服务“随人走”,把持有居住证的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免除农村转移人口“后顾之忧”
另外,《通知》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免除了农村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提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陈锡文认为,这意味着农民的财产权利,不会因为职业、居住地的变动而变动。相当于给农民吃了定心丸。
另一个问题便是:如何让进城农民留得住?俗话说,有业才有家。《通知》指出,要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当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我国目前有两亿多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常住人口,已经设定的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使其中1亿左右在城镇定居落户。短期内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高财政压力大,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将专门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适当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具体做法是: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分配奖励资金,并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省级政府也要参照中央做法,建立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统筹安排中央和本级奖励资金,引导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
专家点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人、地、钱”三维度发力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对此进行了分析与点评:
马庆斌:农民进城以后扎根难,难在哪儿呢?如果把农民进城比作一个小树苗,而城市就是一个土壤。很显然,扎根难,主要难在财政的水和养分,没有可持续性或者没有更加科学的投入机制。
“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市民化的过程中,以前东部地区的城市,往往不愿意接受很多外来的农民工,很大原因就在于不愿意承担其中的教育、医疗、保障这部分的财政压力和义务。
因为在以前的财政管理体系下,财政转移支付更多的是户籍属地原则,也就是人虽然在东部,户口如果在中西部,很多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都到中西部去了,很显然东部城市的积极性往往就不高。
这一次改革统筹考虑了居住证的问题,也就是常住人口的问题,以常住人口的持有量,对吸纳转移人口的地方给予财政奖励,这样就会很好地平衡好处理好东部和中西部发展的利益问题,是把中央的和地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同时,农业人口进城落户,不与农村的土地权益相脱钩作为前提,正好又调动起了农民的积极性,财政的问题处理好了,未来市民化的道路也就会更加顺畅。
健康的城镇化需要人、地、钱这三个维度的系统化,除了财政政策以外,我们还需要把城乡一体的土地管理制度,包括社会保障制度予以逐步的完善,使得更加符合当前的新型城镇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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