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原则同意《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了阜阳城市规划区1078平方公里,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200万人以内等指标,提出了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和注重皖北特色等要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
批复明确,阜阳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建设成为产业结构合理、城乡融合发展、生态良好宜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大城市。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07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落实空间管制要求。大力发展中心城区和县城,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20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科学布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做好重要生态廊道的保护和建设
批复还要求,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合理划定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功能区保护范围,做好重要生态廊道的保护和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大力推进中水回用,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要注重历史文化和城市特色风貌的保护与传承,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加快绿道建设,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加强对沙颍河、泉河两岸等重点地区建筑高度、体量和外观的规划控制引导,保护好自然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皖北城市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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