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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新区城市生态控制线公示 半个南沙划入生态控制区

2016-09-05 13:44 来源:大洋网 作者:杜 娟

本次工作落实了市级层面划定的一级管制区,共88.24平方公里,占全区行政区面积的10.99%;进一步划定了二级管制区,一二级共453.08平方公里,占全区行政区面积的56.42%。

南沙提出了“四心两片、多廊成网”的生态安全格局。

“四心”:黄山鲁斑块核心、十八罗汉山斑块核心、大山乸斑块核心、南沙湿地公园斑块核心。

“两片”:北部农业生态基质片区、南沙滨海生态基质片区

“多廊成网”:一是主要生态廊道,即衔接广州市总体生态网络结构,形成两横四纵的主要生态廊道;二是次要生态廊道,即通过沿次级河涌、基础设施隔离带等形成的组团间生态廊道。这两类廊道相互交叉共同构成网状廊道。

在不断加快的城镇化进程中,如何防止生态环境被破坏?划定生态控制线是关键。昨日,《广州南沙新区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开始进行公示,划定了一、二级管制区面积共453.08平方公里,占全区行政区面积的56.42%。据悉,生态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将受到严格限制,主要以生态保护为主,即使是已建的合法项目也鼓励迁出、置换等,区政府将给予补偿。此外,南沙还将开展三大生态建设的示范项目:南沙湿地、黄山鲁森林公园和凤凰湖。

管制区内村庄要逐步迁出

依据《广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送审稿),一级管制区内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无关或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水源保护、应急救援、军事与安全保密设施,以及必要的管护基础设施除外。公路等线性交通设施项目应绕避一级管制区。确需穿越一级管制区的,应报城市生态控制线审批部门同意。二级管制区内以生态保护为主,不得从事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

城市生态控制线内现状建设用地按已批未建项目、已建合法、已建违法和线内农村居民点分类处理。位于一级管制区内的已建合法项目,符合管理要求的可以准许保留;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由业主单位负责清退,开发区管委会给予补偿并收回用地,项目所在地区镇街负责实施生态恢复。位于二级管制区内的已建合法项目,鼓励权益置换、异地统建。而已批未建项目,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置换到生态线外或依法收回用地并给予补偿。

此外,位于一、二级管制区内的村居,除了历史文化名村或者其他特殊村庄外,要逐步迁出。

南沙湿地要控制游客上限

生态控制线划定后,南沙还将进行三大生态建设示范项目,包括南沙湿地、黄山鲁森林公园和凤凰湖。据悉,南沙湿地要建成广东省标志性的水乡湿地旅游品牌,先进生态技术的示范区域。

在旅游开发方面,应严格计算园区可接待人数,控制好游客上限;在湿地游览区的景观设计中使用现代方式表达南沙水乡文化,如对细网捕鱼、蚝壳墙、帆影椰林等文化元素进行演绎,将本土文化反映至现代景观设计元素中。在湿地游览区内,引入成熟的节能低碳技术,竖立起南沙新区生态低碳的绿色标杆片区。

黄山鲁森林公园的建设目标是广州南部知名的郊野公园,富有特色的主题旅游公园。

凤凰湖生态建设将开展退渔还湖、湖岸整治、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重点在浅水区域增加生态湿地,形成湖区水净化系统。保护现有动植物群落,重点建设环湖生态景观林带,治理并保持水域周边环境。引入海绵城市设计方法,完善湖区慢行系统,重点研究多样化的公共设施和亲水活动配置,营造南沙新区休闲绿湖,可重点规划凤凰湖公园晨练景观,提升滨水空间人气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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