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东将创建100个左右产业上“特而强”、机制上“新而活”、功能上“聚而合”、形态上“精而美”的特色小镇(资料图)
9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山东将创建100个左右产业上“特而强”、机制上“新而活”、功能上“聚而合”、形态上“精而美”的特色小镇,成为创新创业高地、产业投资洼地、休闲养生福地、观光旅游胜地,打造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
方案中介绍,特色小镇是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
方案中指出,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起步阶段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将城市设计贯穿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全过程,塑造特色风貌。
原则上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6亿元。西部经济隆起带的特色小镇和信息技术、金融、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特色小镇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4亿元。
按照方案要求,特色小镇申报每年组织1次,按照创建内容,凡具备创建条件的均可申报。凡列入新生小城市和重点示范镇的不再列为特色小镇。从2016年起,省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创建,用于其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同时,将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每年评价1次。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第一年没有完成规划建设投资目标的,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2年没有完成规划建设投资目标的,取消特色小镇创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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