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的自由论坛“城市非保护类街区的有机更新”在沈阳新世界博览馆召开。
在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双重作用因素下,一批类型多样的城市街区,如解放后逐步形成的老旧城区和工业区、城中村及其他除了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城市一般地段,在快速、集中改造中面临着城市特色、存量资源利用等多方面的挑战。本论坛主要聚焦上述这些城市非保护类街区的有机更新问题。学会副理事长、同济大学常务副校长伍江教授作为论坛主持人邀请七位嘉宾共同对这一议题进行探讨。以下是各位嘉宾观点集锦。
伍江教授指出城市非保护类街区的更新一方面不能变成蛮横的大拆大建,另一方面也不应过于小心翼翼。需要建立以下三个共识:第一,引导性共识。城市更新应该尽可能的避免大拆大建,以渐进式、小规模、持续不断的动态方式进行。第二,历史关联性共识。即使城市街区并非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但城市既存的建成城区必然存在和历史的关联性,因此在其城市更新的话题中必然要与历史保护有所关联。第三,时代适应性共识。城市既有街区之所以面临更新,是因为城市环境需要与快速发展的城市生活、生产活动互相适应,因此城市更新需要适应当下和未来的需求。
刘健教授指出面对非保护类街区的有机改造,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土地资源的利用问题。城市最宝贵的资源就是土地,如果任凭土地扩张会剥夺再发展的空间。二是使用寿命问题。现在拆的很多建筑的结构是安全的,未来可以考虑对建筑的改造使其得到更新。三是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当中怎么能让权利相关者都有自己表达相关意愿的机会。四是开发模式的问题。转变过去政府和开发商以一种强制的方式来推动改造的开发模式,随着物权法深入人心,探索协商共建开发模式。
黄伟文主任建立了一个保护与非保护的框架,提出几种不同的对待遗产的态度,一种是修复历史建筑,二是断崖式的终止建筑寿命,还有放弃对建筑物永久的观念,而去追求建筑物的临时性、可变性、可回收性。他提出建立新遗产、多地面的认识度,认为即使没受保护的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也是具有经济、社会甚至文化、环境的价值,这个价值可以通过发现进行利用放大。
王林教授提出在未来的城市更新中,需要进行制度的创新。如土地的复合利用、容积率的奖励政策、建筑消防法规、财税政策、土地出让政策等。王教授进一步指出,城市更新本身是多方利益协调的问题,城市设计是手段,来协调和平衡城市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城市设计跟城市更新的结合,加上政策的支持,才能够真正实现有机更新。
刘刚教授认为城市有机更新的关注焦点需要下沉到关注社区和人的状态。在具体的城市设计策略中:分析策略上需要慎重的评估自身的资源和发展目标,摆脱以往中心城再开发的机制惯性和路径依赖。空间策略上探究功能混合、形态有机的城市空间类型创新。综合策略上坚持保留性发展,创新性发展,社区街区的一体化发展,以人为中心,适应当代中心城发展的理论更新。
石楠秘书长认为城市更新首先是功能的完善,功能的提升,是中医的这套,而不是西医的动手术、截肢,所以需要从城市生命体的角度来看待非保护类街区。其次,应该对城市空间采取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态度。整体创造意味着总体的全面的,包括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积极保护意味着保护应该具有逆向思维,从选择哪些建筑要留转为选择哪些必须要拆的。第三,城市规划应该从关注物质空间转向以人为核心。最后,作为城市规划师应该采取传承、集成、连续的方式进行城市规划设计。
阳建强教授提出城市非保护类街区是构成城市的重要肌理,其内部蕴含着甚多社会的网络、邻里的关系。在城市更新中,除了要考虑形态要素,还要贯穿对城市生活的考量,以其作为更持续的一些发明的要素,将其贯穿到整个城市建设的全过程。未来的城市规划需要提倡发展的哲学,通过城市设计建立城市新旧的关联度,强调城市的修补,将城市设计作为一个渐进的过程。
王世福教授针对非保护区更新中经济和社会维度进行讨论。从经济维度来看,城市中很多地区的区位价值在捕获后并没有被兑现到原本的环境中去,这导致环境的持续恶化。从社会维度来看,资本进入旧城区后面如何应对其社区内部的业主和租户成为了核心问题。最后,王教授提出社区更新应该帮助培育社区自组织,使社区自己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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