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人居科学与乡村治理”自由论坛在沈阳新世界博览馆4B会场召开。会议由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和人居科学院承办,吴唯佳教授主持,吴良镛、石楠、陈为邦、李兵弟、何兴华、赵万民、毛其智、李郇、吴琳、武廷海、于涛方等专家参加讨论。
乡村治理是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习近平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为新形势下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目标。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既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手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城乡发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如何建设更加美好的乡村人居环境?如何认清并发挥人居环境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论坛围绕以下几个议题展开了研讨:
(1)治理主体与参与方式。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主体是谁?如何有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村民参与积极性?
(2)相关制度。如何看待户籍、土地确权、行政管理等制度的影响?美好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是否需要相应制度的变革?
(3)文化建设。文化是乡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涵,是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自然体现。在乡村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形成既适应新的发展、又具有历史延续和自身特色的乡村文化?
(4)新技术新方法。面对城乡居住品质改善、环境友好、可持续能源等新的需求,如何引进新技术与新方法,顺应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等新的全球性理念和趋势,在此过程中,如何传承创新传统与地方的技术、材料、工艺?
(5)区域差异性。如何应对不同区域乡村人居环境的差异?变与不变是什么?
与会的各位专家就以上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各位专家的主要观点整理如下:
吴良镛(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
数年来,我领导团队开展《中国人居史》研究工作,挖掘、梳理、展现出中国历史和当前一些典型城乡区域的人居环境特色,希望对当前的建设有所借鉴,并加以实践。湖南永州地区具有清奇美好的自然山水,也蕴含着丰富细腻的环境设计思想。古代都江堰灌区的历史实践过程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人居环境建设等多方面的综合实践。贵州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典型代表,但同时又极富于自然风光与民族风情,从2014年起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合作进行“人居环境治理示范”,从生活出发。挖掘能使大家“诗意地栖居”于这片山水田园之间的理念方法,使原来富于特色、但今天面临严峻挑战的乡村逐步恢复活力、焕发生机。
我们从湖南永州、四川都江堰地区、贵州安顺等地的研究与实践中看到,几个典型区域的人居环境都富于特色,是中国数千年文明的发展历程中,经过世代的营造和积淀而成,逐渐形成了城市、乡村、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我们还会长久、持续地开展这些工作。
吴唯佳(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教授)
2014年3月,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与贵州省住建厅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省校合作“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人居整治项目。示范的目的,在于结合地方特点、动员村民参与、探索可持续的乡村人居整治模式。安顺浪塘、石头寨就是这个项目下的两个重要实践平台。目前这两个村实践已取得部分成果。根据实践情况,可以做以下小结:
一、乡村治理要关注当代中国农村、农民的特点。在今天社会经济快速转型期间,乡村治理需要敏锐把握当代农民的需求变化,将乡村人居整治融入乡村现代化过程之中。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乡村处于巨大变革之中。尽管如此,需要看到,城镇化稳定发展后仍会有占人口30%的“新农民”居住就业在乡村。乡村整治不能简单抄袭城市模式,需要探索乡村治理的合理体系、路径与方法。
二、乡村人居环境要合理整治、建设。与城市一样,乡村也面临人口密度高、环境问题严重、资源能源紧张等问题。乡村整治一定要坚持合理开发、适度建设的原则。在经济、社会、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要培养农民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合理建设,进退有度。在尊重地方传统、乡村文明智慧的同时,乡村人居建设要积极采用可持续的生态技术,如污水处理、利用非化石能源等,要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让乡村和城市同步进入现代社会。
何兴华(学会副理事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原司长)
在人居的历史变迁过程中,有一种制度性力量在推动着它。这种制度性力量包括了公权力,市场机制,以及民众互助。回顾百年乡村变迁史,让我们懂得,乡村治理需要在国家作用,市场机制,民众互助三个力量之间取得平衡,而不是简单的谁服从谁的问题。
乡村复兴不是城里人的田园情操释放,也不是小资情调的复萌形式,乡村复兴需要真正热爱乡村的人,到乡村去工作,并留在乡村。乡村生活不是身份地位的向往,而是生活方式的选择。我们应该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一定知识阶层的人,愿意在乡村拥有一种适宜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愿意选择在乡村生活。我们需要要做的,或许只是再给他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李郇(中山大学教授)
厦门院前村济生缘合作社,是一个通过村民合作建设,将即将拆迁的拆迁村,变成美丽乡村建设模范村的一个典型案例。
这个村原来就有联合一起种菜的习惯。随着村里年轻人外出打工增多,农业逐渐凋敝,村庄面临拆迁。正在这个时候,厦门开始实施美丽厦门战略,推动美丽人居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的活动。村民认为,唯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保住自己的村庄。为此,经过村民的努力,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获准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中来。村民建立合作组织,发展“城市菜地”、“开心农场”;还向台湾的社区营建学习,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活动和乡村文化旅游,使得村庄的蔬菜生产水平和旅游层次得到显著提高。去年一年到村里的游客就达到20万人。社会知名度的提高,增加了村民收入,凝聚了民心,保住了村庄,人居环境也得到显著改变,成为厦门小有名气的旅游村,以及各类地方合作的社会实践场所。
李兵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司原司长)
第一,我国的乡村治理应明确当前乡村治理的形势,应当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一体化治国理政的重大思想来认识。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对农村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发展目标,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道路。
第二,在人居环境治理和当前深化的美丽乡村建设的阶段,我们应当能够逐步总结出中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治理的规律性问题和经验,并制定出分步走的战略和步骤措施。对此,吴良镛先生已经在理论上做了很好的建树和归纳,完成梳理出一些基于中国情况的人居建设经验和结论。结合我从事过的工作,我认为,当前乡村治理的重点,可归纳为“三大安全”,“两大重点”。三大安全包括: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两大重点是针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薄弱环节讲的,一个是生活污水环节,一个是农村的生活垃圾环节。
第三,乡村治理需要注意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和建设。尤其要注意国家农村住房制度,农村人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资金渠道制度。以及乡村人居建设的法律法规等的建设和完善。
陈为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总规划师)
我谈一下对乡村建设的宏观想法。第一,跟城镇化密切联系的是农民进城手头缺钱的问题。这牵扯着大改革,需要城乡土地市场的统一。第二,中国的农村问题一定要区别对待。特大城市周边农村的农民,与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绝对不是一回事。第三,对农村来说,要大幅减少人为干预的因素,政府少管一点,让农民自己去发展,自主权多一点,国家可以出示范。如果把城市管理这套制度复制到农村来遵循和执行,我提出质疑,我认为这很难执行。
石楠(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城镇和乡村是两种不同的人居形态,在任何时候,乡村都是一种选择。乡村人居环境,一方面是基于个体选择的人居形态,这是和城市的高度组织机制是不一样的。另一方面,不能把密度、经济效益等经济学判断城市效率的标准用到乡村来。此外,乡村人居环境治理还涉及可持续发展。乡村既是传统的农业生产的空间,在人们生活品质提高以后,也是满足休闲等需求的魅力空间。乡村还是作为一个基本的生态支撑的空间。
乡村治理要考虑更多的自下而上。乡村治理确实需要一些规制,但是,规制政策不能乱动。无论是公共财政还是从农村居民的个人投入,要将乡村收益放到整个社会效益中来观察。对乡村发展要支持,但不要拔苗助长。
在认识问题的重要性上,要把乡村放在国家空间治理的大概念进行思考。同时,要从空间治理的角度来认识农村空间的价值,然后寻求我们的技术上有什么样的治理方式,再来梳理整个农村人居环境。不要把城市的东西强加给农村,同时,政策制定,科学研究,都要很谨慎的把握自己的定位。
赵万民(学会副理事长,重庆大学教授)
第一,关于城镇化问题。乡村城镇化、乡村经济复兴方面,首先要考虑的是让农民富裕起来。但是我认为,要将农村发展与人居环境发展联动起来,不能只关注经济发展而不重视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
第二,关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人居环境科学讲协调统筹,在乡村领域,生产、生活和生态的“三生空间”需要联动发展。农村的生活和生产方式是连在一起的,政府与农民对此都有共识,但与生产生活有关的生态保护问题,容易被人们忽视。
第三,关于乡土文化。首先,田园的生态平衡运转和格局的保持应以传统生态农业为基础,现代生活方式进去农村之后,这种田园的平衡和运转保持的格局,还能不能维持?因此,要教育新一代年轻人,重视传统的山水文化。最后,乡贤过去对乡村文化有重要影响力,今天,我们要呼唤更多的这种有文化影响力的乡贤出现。
吴琳(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咨询一部所长)
近两年浙江省在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做大量的工作。首先是关于村庄特色。出台了村庄规划设计导则,从总体设计,环境设计,生态设计,基础设施设计等方面进行统盘考虑。另外组织了一批乡土建设的专家,对农房更新,村庄特色进行帮扶,以突出地方文化特色。为满足新时期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并且开展了农房设计的落地试点工作,探索了村一级的建设与国土规划两规合一的编制。其次是关于浙江省村庄风貌的研究。我们对村庄风貌从自然、人工、社会三个方面进行认知。最终构建了整个的从宏观到微观层面的风貌控制框架,并形成了分类索引,进行分类指导。
武廷海(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
关于乡村治理方面,我有三点研究认识:第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农村收入水平与农村居民点人均面积、农村居民点密度呈现了正向联系,总体而言,经济发达、收入较高的地区农村居民点人均面积越高、农村土地使用强度越大。第二、相较于城市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呈现相对缓慢增长态势。在没有受到城市影响、或影响较小的地区,农村居民点总体呈缓慢变化的态势。经济发展、城市发展可以对城市周边地区农村居民点产生刺激作用。 第三、城市发展对农村居民点建设具有“抑制效应”和“刺激效应”双重作用。
通过研究,我们认为城镇化带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活力,同时也引起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究其根本,城镇化打破了原来城乡互相隔离、各自封闭治理的状况,乡村治理面临新挑战。因此,需要在城市影响较强的地区开展城乡居民点的协同规划与治理。
毛其智(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教授)
首先,我们应该更多的关注乡村发展。乡村的工作不仅针对乡村的问题,同时也可能为解决很多城市问题提供重要的思路。第二,城市与乡村具有很大的差别,乡村始终处于自组织的过程中,关于村民的主体性、乡愁等文化的重要性正越来越得到重视。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各个地区的乡村有巨大区别,这是人居科学与乡村治理需要面对的。
希望在下一步有更多的普通农村老百姓,作为城镇化的力量,作为新生的劳动力量进入城市来,创造更大的财富。同时也希望看到更多的资金能向广大的乡村流动。在此过程中,怎么做到城市对乡村的反哺,怎么来建设美丽乡村,让乡村真正让城市更羡慕,更有吸引力?这个问题不仅在今天的自由论坛讨论,也留待大家思考,留下更多的空间供大家去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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