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城市规划网> 资讯 >规划动态 > 正文

谁是小镇中的“特长生”?厦门拟用3-5年时间培育一批特色小镇

2016-10-28 09:24 来源:台海网 作者:吴林增

台海网10月27日讯  各镇街如果有特色,那就赶紧发挥出来吧。发挥你的特长,市财政会给你一笔奖金。

26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官网看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意见》已经出炉。《意见》明确,厦门要在3—5年内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完成总体规划后,并符合相关条件,市财政将给予300万元的奖补资金。

3-5年培育一批特色小镇

厦门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很多镇的特色还有待挖掘。不久前,福建省公布了全省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一共28个,厦门仅有灌口汽车小镇入选,而厦门的邻居漳州和泉州都有多个镇入选。

对于特色小镇建设的意义,《意见》指出,特色小镇是推进供给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

特色小镇区别于建制镇和产业园区,是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兼具旅游和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既可以依托现有的特色产业集聚载体优化提升,也可以以具有发展潜力的村庄为中心规划建设。

特色小镇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产业型特色小镇,比如集美汽车小镇,要求产业特色鲜明,能形成一定集聚效应;另外一种是休闲农业型特色小镇。《意见》明确,厦门力争通过3-5年的培育,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创业创新活力迸发、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融合的特色小镇。特色小镇要按照3A级及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分别按4A级及以上景区标准建设。

符合条件可获300万奖补

市级特色小镇的创建分为申报、审核、建设、考核、验收五个阶段。

申报由各区政府按照厦门市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区域内拟创建的市级特色小镇名单,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镇化办)报送创建方案。

市级特色小镇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各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由市城镇化办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实行退出机制,下一年度起不再享受市级特色小镇扶持政策。

特色小镇完成总体规划后,市发改委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从预算内基建资金盘子给予50万元规划设计补助。市发改委牵头制订奖补办法,对一年内完成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引进2个以上特色产业项目落地且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的特色小镇(产业型特色小镇应同时满足:一年内整理可建设用地3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市财政给予300万元的奖补资金。

此外,对于特色小镇内的众创空间也有补助。《意见》支持市级特色小镇内的众创空间争创市级众创空间,享受现行政策补助,即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于特色小镇文化内涵挖掘传承,其成果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给予50万元/项的奖补资金。

相关新闻

学会声音

更多

规划动态

更多

规划会客厅

更多

特大城市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