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中国大运河项目申报的系列遗产分别选取了各河段的典型河道段落和重要遗产点。遗产类型包括闸、堤、坝、桥、水城门、纤道、码头、险工等运河水工遗存,以及仓窖、衙署、驿站、行宫、会馆、钞关等大运河的配套设施和管理设施,和一部分与大运河文化意义密切相关的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这些遗产分布在2个直辖市、6个省、25个地级市,遗产区总面积为20819公顷,缓冲区总面积为54263公顷。如此之多的城市,如此大的面积,想要协同合作,难度可想而知。
后续的保护工作是个沉重的话题,但是“世界文化遗产”的身份意味的是经济价值的飙升。杭州西湖在申遗成功后的第二个“十一”黄金周,旅游总收入87.65亿元,创历史新高,并显示出了巨大的欧美游客市场潜力。面对经济利益,涉及几十个城市的大运河该如何在保护和开发的矛盾中找到平衡?
对此,有专家指出,调和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时,首要原则就是要尊重历史和自然,以合理的方式让文化遗产延续。不要将运河文化简单化、商品化,也不要随意“打造”运河文化。
朱炳仁建议,在后申遗时代,运河周边可以开辟出“零干预”的区域,即各地将运河沿岸保护相对较好的区域以原生态的面貌圈出来。即使使用区域内留下的老房子、老厂房也不要离开原有的功能使用,除了为后代留下自己这代在运河上的遗产外,也要给后代留下开发的空间。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刘庆柱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目前仍在正常使用的运河河段,由于现代航运的需求,河道的宽度、深浅及码头的数量、位置都会有所改变,在这类情况下,对运河改造必须要在保留其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开展,不能改造得面目全非;第二,有些河道文化遗迹保存较好,审美价值高,是文化旅游景观区,可将它们作为地方的历史文化符号来加以保存,沿河的各项建设要与其保持协调一致;第三,对于被废弃的河道遗址,保留其历史遗迹尤为重要,要为它们留出一定范围的保护区域,绝不能在上面乱盖乱建。“将大运河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处理好,保护要放在首位。”刘庆柱强调。
大运河申遗
中国大运河申遗历程
◆1987年
长城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当时很多人呼吁,大运河也应该入选。
◆2005年12月15日
郑孝燮、罗哲文、朱炳仁3位资深专家,向运河沿线18个城市的市长发出了呼吁信,呼吁“用创新的思路,加快大运河在申报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大遗产领域的工作进程”。
◆2006年3月
全国“两会”期间,58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应高度重视京杭大运河的保护和启动“申遗”工作》的提案,呼吁立即启动对京杭大运河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并提议在适当时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06年6月
京杭大运河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12月
大运河被列入国家文物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正式启动。
◆2007年9月26日
扬州被确定为大运河联合申遗牵头城市,联合申遗办公室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2008年3月
大运河沿线城市的领导、专家、代表人士首次会聚扬州,共商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发展大计,发表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扬州共识》,通过了《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确立了大运河申遗的时间表。
◆2009年4月
国务院牵头大运河申遗工作,成立了由8个省、直辖市和13个部委联合组成的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标志着大运河联合申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和行动。
◆2012年6月14日
大运河(扬州段)数字管理平台一期工程进行了验收,这标志着扬州基本率先建成示范性大运河遗产数字管理平台。
◆2012年10月1日
《扬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成为沿线城市中较早颁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城市。
◆2013年9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咨询机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委派两名国际专家对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评估,中国大运河顺利接受了为期11天的专家考察。
◆2014年6月22日
中国大运河在第38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审议,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3/3 | < | 1 | 2 | 3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