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改革的意见》,创新城市规划实施机制,转变用地管理方式。
该《意见》提出建立“多规合一”的城市规划编制实施新机制,要求各地形成统一的城市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底图叠加、图斑比对,消除空间差异,实现开发边界、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红线、建设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协调一致的规划蓝图,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土地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相一致,城市用地布局与土地规划相衔接,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各地将构建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多规合一”工作协调机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完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再造审批流程,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项目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到2017年底,各市、县基本形成一张规划蓝图,初步搭建起信息平台,建立一套运行机制,规划实施新机制初步形成。
我省将推进以街区为基本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综合考虑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社区边界等要素,编制以街区作为基本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10公顷。明确街区的主体功能和用地兼容性要求,促进土地混合开发和复合利用;明确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开发强度指标,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明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明确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风貌控制,重点地段和街区同步单独编制详细城市设计。推行“规划+规定+导则”的规划管理新模式。
《意见》要求各地实施建设计划管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对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建设内容作出年度安排。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强化和规范土地储备,进一步发挥土地收储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推行楼面地价出让,对城镇住宅、商服用地实施按楼面地价出让,制定按照楼面地价出让土地管理办法,明确实施范围、楼面地价计算方法、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操作流程等内容。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优先保障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严格按预算用于城市建设。强化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主导地位,由各地政府负责建设,也可采取购买服务,通过公开的市场运作方式选取有资质、有实力的单位进行拆迁和设施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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