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环保部举行今年第二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国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年底前,京津冀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将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程立峰介绍,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总体目标是: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各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程立峰表示,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是当前中央做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决策,其中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目前实施的两大重点发展战略,所以这两个区域将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这也是配合两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程立峰说,目前各省市都在组织落实,前期已经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并成立了专家组,对各个省市的红线划定进行技术指导,初步提出了各省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分布和重点区域,预计在今年6月底前印发。
记者了解到,各省市在划定红线时将注重边界的对接问题。红线划定虽然是以行政区划开展的,但最后从国家层面上一定要保持生态红线边界的自然衔接,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目前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各省市都在划定红线,同时国家层面也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顶层设计。所以,生态红线划定不仅有行政层面,也更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从一个区域、一个流域完整性出发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不能随意调整,但如果涉及到重大民生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可以进行调整,但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此外,地方党委政府要承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2740处自然保护区,约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4.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6处,总面积97万平方公里,仅“十二五”期间,就新建了10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可以说,在当前我国国情和社会经济条件下,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数量、面积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基本是合理的。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国还将继续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增加全国保护区面积。程立峰表示,当前我国一部分自然保护区也存在着范围和功能分区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特别是有一些人口密集的村镇,还有一些保护价值较低的耕地、经济林都划入到保护区范围,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也不利于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因此,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对这些保护区进行适当调整是必要的。但是,对自然保护区的调整是有严格限制的,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如确有必要调整,必须从严把握、科学确定。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建立生态保护综合监管平台,对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监控。到2020年,形成天地一体化观测体系与大数据、互联网集成的综合生态安全监管体系。此外,今年将强化遥感监测工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年遥感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且下沉省级自然保护区,对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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