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将国家、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对全市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编制形成了广州首个环境空间规划。
《规划》还制定了21项环境指标,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等12项为底线指标,要求规划期内必须达到。按照《规划》提出的指标,今年广州要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立环境空间管控体系,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5%,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
《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有序的环境空间管控局面,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护,产业园区布局得到优化,城市水体力争消除黑臭,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0%,PM2.5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广州市环保局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违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部门、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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