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山东省省长郭树清代表省政府作工作报告。
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16年工作回顾;二、2017年政府工作总体安排;三、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四、社会发展的优先事项;五、政府建设的重点举措。其中关于城市建设的内容摘录如下: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绩。3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待遇得到落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0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住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政府服务和监督延伸到乡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农村垃圾清理、清洁饮水、客运班车基本普及,新建房屋一律按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抗震设防。开工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1727个,惠及85万户居民。棚户区改造53万套,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9%。开工改造农村危房5万户。完成401万户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达到原定任务的2倍。拥有取暖设备的农村住户比重提高到83%。散煤清洁燃烧试点取得明显进展。“两区一圈一带”战略深入实施,德州、聊城、东营、滨州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鲁南高铁、潍莱高铁开工建设,济青高铁、石济客专等项目扎实推进,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新增362公里。
(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补偿制度和城际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建立,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3.2%,可吸入颗粒物下降8.4%,二氧化硫下降22.2%,二氧化氮下降7.3%。电力装机达到1.09亿千瓦,其中新能源占比14.4%。大力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加强。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改善2.7%,氨氮平均浓度改善10.8%。平原区地下水位同比上升0.18米。采煤塌陷区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效果明显。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扎实开展。完成植树造林196万亩。
二、2017年政府工作总体安排
(一)坚决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引导基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进一步利用好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全国性市场和区域性市场的社会融资功能。适应消费升级新需求,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更多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努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两区同建”农村地区居民就地市民化。广泛宣传并落实对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保持不变的政策,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公用设施服务水平,重点建设城市“十个系统”和农村“七改”工程。
三、社会发展的优先事项
(一)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16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20万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新市民购买和租赁住房提供服务。坚持不懈落实同工同酬,努力实现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继续推动公用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使更多农村居民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开工棚户区改造76万套,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开工整治老旧小区1900个,开展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积极推动县改市、镇改街、村改居,转变城中村、城边村和农村新建社区管理模式。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继续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搞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万户,农村改厕300万户。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二)更大力度抓好环境保护。以坚定的意志、扎实的行动、严格的执法,努力解决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执行大气污染物第三阶段排放标准限值,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减煤、抑尘、控车、除味、增绿的具体措施。全面加快锅炉高效环保改造和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普遍实施民用散煤综合治理。加强扬尘整治和渣土运输管理。持续开展加油站清理整顿和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强化高排放车辆监管。做好气象、环境状况监测和预报预警。加强江河湖泊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对涉水污染源实行排放总量与浓度“双控制”,全面整治城乡黑臭水体。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开展重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试点。实施“绿满齐鲁·美丽山东”造林行动,严格保护各类湿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做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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