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昨天(3月22日)通过专家评审。(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殷昭举出席评审会并要求有关部门明确潮州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充分衔接、协调好各种关系,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努力引导、打造一个以人为本生态环保的城市生活空间,推动潮州加快实现振兴发展。
据了解,潮州于2015年正式启动《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的编制工作。本次总体规划在规划范围、规划年限及城市职能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城市规划区包括湘桥区、潮安区、枫溪区管委会的全域范围及饶平县钱东镇一部分,总面积约1417平方公里。规划年限在原总规的基础上增加了10年。规划还从区域地位、文化特色、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确定了潮州的城市性质和职能。为实现对市域国土空间资源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本次总规编制对应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划定了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并将城市集中建设区划分为综合服务、居住生活、产业功能、生态控制等22个发展单元,以指导下层次规划的编制。
专家组认为,该《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落实了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改革的相关要求和潮州市作为国家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工作任务,编制过程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从潮州实际发展情况与问题出发,提出了潮州城市发展建设的目标,明确了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制定了支撑体系建设要求,具有较强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通过该《规划》,并对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提出了建议。
会上,殷昭举希望编制单位要充分吸纳专家和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总体发展目标,认真修改完善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他强调,城市总体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未来、服务发展。要从有利于潮州整座城市总体发展目标的落实、落地出发,从生活、生产、生态等要素进行科学划分、合理安排,充分考虑潮州在粤东地区、广东省内乃至华南地区的发展和定位,协调好与周边城市之间的关系,做到城际之间互补融合发展。要处理好城市发展中的色体关系,将以生态环保为主的绿色、以科技创新为主的蓝色、以历史文化保护为主的紫色以及以人为本的红色等融合起来,打造一个以人为本生态环保的城市生活空间。同时,要把握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的关系,与各类法定规划和专项规划有效衔接,特别是要重视重点项目规划的落地问题,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规划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各方面协调发展。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朱卫民参加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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