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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心城市的“帽子”真那么金贵吗

2017-03-28 09:39 来源:新京报 作者:宋金波

无论是特区的身份,还是副省级城市的行政级别,都不能保证一个城市的“前程”。这也说明,“国家中心城市”的帽子没那么金贵,只是抢到“国家中心城市”的名头,甚至由此而带来项目资源乃至政策,都不能保证城市长期可持续发展,更不一定能真正把城市变成“中心”。

住建部“辟谣”了,对象是前一天凤凰房产的报道。

报道称,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规院)主持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中,国家中心城市争夺尘埃落地,11座城市夺得这一称号,另外,北上广深四城被确定为“全球城市”,“该规划是由国务院要求,住建部、发改委、卫计委、教育部等中央19大部委联合编制,是中国最高层次的战略规划。”

住建部新闻发言人说,该报道“毫无根据,纯属不实报道”。这可以理解,在今天房价已经敏感到发烫的节骨眼上,仅仅是炒炒“中心城市”的概念,都足以造成不小的市场波动。

依照报道中所指的涵义,“国家中心城市”的概念,最早应是出现于2005年由中规院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10年)》中,当时,北京、上海、天津、广州4个大城市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

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并没有哪几个城市去争抢“国家中心城市”的名头。这首先可能因为,当时作为住建部下属规划设计院的中规院所做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权威则权威,但对行政决策的影响,未必有今天那么大——至少当时房地产的热度没有今天这么高。而且,这几个城市成为中心城市,也不完全是“规划”,更多是对既成现实的一种确认。在当时,所谓中心城市,无外乎就是这几个,最多再加上深圳、重庆等有数城市。

当然,今天的“国家中心城市”成为热点,甚至据传多个城市在“竞争”,原因不外乎“国家中心城市”的帽子,可能会带来种种好处。规划的“中心”,自然是对既有事实的确认,可也会带来新的资源和项目。比如说,布局地铁建设项目时,在某区域可以多建一条,有中心城市光环的一个就可能会更占优势。

另一方面,前面不实报道中“4+11”方案中的“国家中心城市”,实际对应于两种很强的现实需求。一是北上广深四城面临着巨大的人口压力,需要其他比较有实力的城市跳出来分忧。二是体现对周边区域的经济带动作用。

不过,正像之前2005年版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天津最终淡出四大“中心城市”一样,规划的确认,不是总能成为城市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有些中心城市实至名归,可也有些力不从心。中国各种规划多,类似的现象不少见。像当初最早拿到特区身份的厦门,后来的发展与深圳就没法比。有些省会城市,如郑州,不过是地级市行政建制,但比很多副省级的省会发展得更好。更有像苏州这样的城市,下面一个县级市的GDP,就已经超过了不少省会城市。

可见,无论是特区的身份,还是副省级城市的行政级别,都不能保证一个城市的“前程”。这也说明,“国家中心城市”的帽子没那么金贵,只是抢到“国家中心城市”的名头,甚至由此而带来项目资源乃至政策,都不能保证城市长期可持续发展,更不一定能真正把城市变成“中心”。长远来看,一个城市能发展好,还是要靠实打实的硬功夫,要看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指标。住建部此次紧急“辟谣”,看得出并不想这种“抢帽子游戏”过火,但要终结“游戏”,还需要设置更符合现实的城镇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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