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总体城市设计通过专家评审,成果包括总则、通则、分区图则,从宏观到中观两个层面,深化了天际线、海岸线、山脊线等方面的城市设计管控要求,并划定了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
总体城市设计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提出了城市形象定位、总体城市设计目标、核心设计策略,围绕空间结构要素、特色要素,建立对城市特色风貌的多维度、精致化管控方法,塑造“山海相拥、陆岛相望、城田相映、城景相依”和谐共生的整体城市风貌和精致城市风景。二是对重点地区、一般地区分别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要求,指导下一步片区控规和城市设计的编制。三是根据各区不同资源要素确定了具体分区的风貌管控和夜景建设要求。四是确定城市形象符号,建立鲜明的城市形象识别系统(CI)和城市视觉识别系统(VI)。五是划定城市照明分区,包括城市夜景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从夜景旅游、绿色智慧照明、灯光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明确具体的管控要求。六是提炼出风貌管控的原则性条文,为修订相关法规提供支撑,引导珠海城市科学发展、有序建设。
总体城市设计编制过程中,以“与珠海同心,与规划同行”为主题,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多次到相关部门调研,听取市民和有关方面意见。
评审专家认为,珠海全天候、多维度的城市设计管理模式、因地制宜的分区设计策略、可落实操作的成果表达形式值得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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