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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8月22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文化厅共同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工作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工作保障要求,将历史建筑的确定上升到了保护性建筑的确定,扩大了保护对象的范围,明确了工作的对象为州(市)、县(市、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2016年10月28日,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云南省文物局共同组织召开了云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统一和完善了工作思路、工作对象、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了全省设市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县的现状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挂牌工作情况的摸底调查。现状设市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县共有历史文化街区22条,历史建筑835处。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1月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工作进度的通知》。2017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要求各州(市)于每月13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上报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的相关材料,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设市城市、县城建成区和规划区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的工作要求,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县(市、区)坝区和全域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的工作要求。
二是在抓好专项督查中促进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4月中旬和9月中旬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专项督查工作,检查、指导并督促各地积极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保护建筑确定工作,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创造性地完成工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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