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2: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解读: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陈一平介绍说,广西2038万城镇常住人口中,有1011万人没有城镇户籍,农民工“半市民化”现象突出,游离于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之外。
陈一平说,目前我区“户籍城镇化”政策的开放程度和格局是:“居民户口”取代了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县以下城镇(含县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职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均可申请落户城镇。据统计,近3年已有31万名农业转移人口办理了进城落户手续;154万流动人口申领了《居住证》。
根据《规划》,今后广西将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长期进城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合理放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5个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落户限制。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为落户条件的城市,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100万的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其他中心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取消落户门槛,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
关键词3:
保障性住房——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解读: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严世明表示,让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面临6大瓶颈问题:住房、教育、医疗、计划生育、社保和社会福利、就业。解决好这6个问题,是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活得好的关键。
住房方面,新出台的《规划》提出,将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支持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单元型或宿舍性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建员工宿舍。支持农民工自主购买住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期限等方面将给予优惠。逐步把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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