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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获悉,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及大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建设工地共发生火灾1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65万元。与上年度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4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65%,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严格落实“捆绑式监督管理”机制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提升火灾防范水平,湖南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住建、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工作要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的工作职责,各部门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捆绑式监督管理”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长沙、株洲、衡阳、郴州、常德、怀化、益阳等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专题汇报,掌握工作进度,并作出指示。江西丰城“11·24”电厂坍塌事故后,长沙、郴州、株洲、衡阳、常德市等地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建设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场整改督促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行业部门密切沟通,开展联合整治
全省各地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严格按照违法建筑及大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密切沟通,多方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底辖区违法建筑及大型在建工程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各地分区域、分时段、分重点对在建工地进行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消防安全。针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各个关键环节,各地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检查督促建设工地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工作的落实。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国土、住建、商务、规划、房产、消防等部门共组成联合检查组46个,排查违法建筑453栋,大型在建工程1118处,发现火灾隐患2031处,发现违法行为523处,临时查封单位14家,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工)4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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