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复》),到2020年,汕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批复》称,原则同意《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24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轨道交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文物保护,突出山城相拥、陆海交融的岭南滨海城市风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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