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城市“短命规划”、“一届一规划”现象严重,城市建设的稳定性大打折扣。建设好、管理好城市,必须重视规划,要让规划真正“硬”起来。民进安徽省委日前呼吁,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地方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即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现实中,在一些城市,城市规划某种程度上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民进安徽省委日前通过调研指出,对盲目规划、过度规划、随意规划的行为应坚决给予纠偏。
俗话说“铁的规划,钢的实施”,说的就是规划的执行力问题。严格依法执行城乡规划,是实现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有序发展和建设的基本途径,“严格执行、落地生根”是规划实施的硬道理。只有严格依法执行规划,才能保证城市发展的美好愿景逐步实现,才能避免规划沦为“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提出,要“加强城市设计研究,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注重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地方城市品质,无疑需要城市品位风格和环境风貌“内外兼修”,需要城市功能与市民素质“齐头并进”。而实现既定的目标,需要强化城市规划的刚性约束和贯彻执行,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延续性,充分发挥科学规划的引领作用。
总规引领不容“含糊”
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蓝图。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
民进安徽省委认为,要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以我省地方城市总体规划为平台,全面融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一个好的规划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将全省城乡规划这张蓝图变为现实,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有效实施,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民进安徽省委指出,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地方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即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规划遵循“以人为本”
城市本来就是供给人们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因此城市规划应当依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这就对城市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出了刚性要求。
民进安徽省委认为,今后我省各地城市建设中,尤其要注意把握适度超前、先地下后地上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从完善路网布局到解决拥堵顽疾,从推广节能技术到发展绿色建筑,从倡导绿色出行到打造生态廊道,统筹布局公共设施,用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的提升,来聚产业、拢人气、促发展。
要做好基础资源的建设,确保各种公共设施齐全,满足好人们的需求,带给人们生活上的便利。要控制各种污染源,管理好城市的各个角落,让城市变得绿色环保,让整个城市充满勃勃生机,让整个城市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使整个城市都处于一种生态协调的状态。
雕琢城市文化特色
毋庸置疑,城市并不是钢筋水泥的构筑,而是历史温情和现代便利的有机统一。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还需要塑造有地域特征和文化内涵的城市风貌,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以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
这就涉及到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民进安徽省委认为,应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一个地方城市发展都有自己独特的东西,必须要编制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城市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让历史元素成为城市文化特色演变的线索与框架。
城市规划要想出彩,就必须要做出一些别具一格的东西。显然,这里所指的“别具一格”不是“贪大求洋”,而是多建筑一些比较能体现城市风格的别致的建筑,能代表这个城市的一些内涵的东西。这就需要结合当地的人文特色来进行构想和设计,尽最大可能地将城市建设得更温馨贴切,让人们过得开心、舒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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