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局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住建部已正式发函同意我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同时,住建部已把我市列为全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至此,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式按程序推进。
我市共编制过1981版、1989版、1996版、2011版4版城市总体规划,它们对城市发展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
为深化落实国务院对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指示,住建部对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出了多方面、多层次要求:
(1)确定规划年限至2030年,并对2040年和城市长远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2)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全面落实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发展的高度,合理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
(3)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形成市域城乡全覆盖的城市总体规划“一张图”,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高效运转、和谐宜居;
(4)保护历史文化特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整体城市设计,体现江南水乡的城市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同时,要加大对太湖等生态保育空间的修复;
(5)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刚性控制作用,加强空间开发管制,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使规划内容可落实、可检查、可监管;
(6)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核心量化指标,形成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一张表”,作为城市发展目标和建设情况量化考核依据;
(7)推进多规合一、两图合一。
有关方面表示,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此次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是我市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的有力表现,是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应对新一轮区划调整的正确安排。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当前发展形势,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努力把常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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