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进集镇建设的意见》,推动城市、集镇和乡村协调发展,到2020年,创建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和培育建设一批湖南特色小镇。
明年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意见》要求,经过集镇的干线公路应尽可能绕开集镇建成区。加快推动集镇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所有集镇公共交通直达。
全面推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城市、县城周边的集镇,尽可能将污水接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启动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至2018年,实现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开展县市区统筹集镇污水处理试点。到2020年,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加快推进集镇集中供水设施建设与提质改造,支持有条件的集镇实施区域集中供水。城市、县城的集中供水设施应当覆盖周边村镇地区。到2020年,集镇集中供水率达到80%。
有条件的集镇向专业特色集镇发展
《意见》明确,要严格管控集镇内零星分散建设住房。集镇内以多层建筑为主,推广建筑节能。严格执行住房建设户(套)用地与建筑控制标准,集镇内单户独栋式村民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支持符合政策的重点集镇开展棚户区改造。鼓励有条件的集镇以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实施住房建设。
中心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周边应选定一批重点集镇,加强与大城市的规划和功能配套,逐步发展成卫星城镇。有条件有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商贸旅游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集镇,要发挥优势,向专业特色集镇发展,促进就地就近非农就业。
重点镇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意见》强调,要打造一批特色风貌集镇、街区,保护好核心历史街区、文物建筑和有价值的传统民居。全面改善集镇人居环境。积极创建国家宜居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加强全国重点镇建设。
湖南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乡镇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财税支配、社会治安、户籍管理、民生事业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增强集镇发展的内生动力。参照国家经济发达镇相关政策,依法赋予镇区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万人且发展条件好的乡镇以及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制定湖南重点镇行政审批下放清单,所有下放、委托给上述乡镇的审批事项,一律进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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