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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处于云贵川三省结合部,有“云南北大门”之称。是内地入滇乃至南下东南亚、南亚的便捷通道,也是长江经济带对接东盟的重要桥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云南省于去年5月召开了“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昭通市及时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召开了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暨“四城同创”电视电话会议,对违法建筑治理、城乡提质增绿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一年多来,昭通市紧紧围绕“决不把脏乱差环境带入小康社会”的要求,抓住省委、省政府将昭阳区作为开展违法建筑治理的试点地区和全省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这一契机,以拆违为突破口,打开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新局面,掀起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新高潮。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第一,直面问题敢于担当。昭通的“两违”建筑由来已久,多年来,在昭通市中心城市(昭阳区),乱建乱搭、少批多建、批东建西、未批先建等违法建筑十分突出,一度时期,违建达500多万平米,市区“脏乱差堵”现象极为突出。四面开花的“两违”建筑,成为侵蚀城市肌体的“脓疮”。面对“两违”乱象,昭通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围绕“一年过半、三年清零”的目标,把拆除违法建设作为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大事来谋划、作为改进作风的要求来落实、作为领导干部的政绩来考核。成立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拆违领导小组,召开千人誓师大会。通过一年多来各级干部的不懈努力、倾力付出,昭通的拆违工作终于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第二,调查研究制定政策。违法建设背后,历史成因复杂,各种利益交织,如果处理不当,势必引发矛盾和冲突。对此,我们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通过调研发现,非法粘土砖窑是违法建设的源头,并与违法建设形成相互支撑的利益链条,斩断利益链是拆除违法建设的关键所在。为此,从依法拆除非法粘土砖窑入手,通过半年多的时间彻底拆除昭阳区150多家非法粘土砖窑,推动了城市建成区内“两违”建筑的拆除工作。
第三,敢于碰硬一视同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思路干到底,确保执行政策经得起法纪、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具体工作中,实行“分层动员、统一思想,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收集信息、依法公告,走街入户、摸底调查,实物丈量、确保真实,签订协议、保障利益,加大力度、协搬督迁,依法拆除、加快腾空,善后处理、消除隐患”9步工作法,明确“四个坚决、四个决不允许”,即:凡属拆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必须坚决依法拆除,决不允许姑息迁就;不管违建当事人有何“靠山”“ 背景”,都必须坚决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极少数“钉子户”,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做好安全防范预案,决不允许出事端;拆违工作不论遇到多大阻力、多大困难,都必须坚决一抓到底,决不允许半途而废。创下了1天拆除违法建设3万多平方米、成片拆除20多万平方米的纪录,仅2016年就完成拆违200多万平方米。
第四,群众工作深入细致。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制胜法宝,有效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编制宣传册子、悬挂条幅和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等多种措施,让群众自觉成为了拆违的支持者、参与者、见证者。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发挥领导干部、老党员等作用,“一对一”开展工作,拉家常、讲道理,形成拆违共识。三是注重分类整治。坚持奖拆和强拆相结合,让群众明白“早拆得好处、晚拆就被动、不拆受惩处”,实现绝大多数群众主动拆。四是进行全民动员。在全市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十进”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第五,基层作用充分发挥。昭通的“两违”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既与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有关,也和基层组织不作为有很大关系,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极少数干部胆大妄为、利欲熏心、纵容包庇,甚至直接参与的恶果。为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一是整顿基层党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重处理谎报、漏报、瞒报、拒报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或纵容、包庇、擅自放任乱搭乱建的干部,及时选优配强班子,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仅昭阳区就组织处理干部66人,其中对个别乡镇原党政班子成员全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和纪律处分。二是坚持干部带头。我们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话或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违,不准拖拆违工作的后腿。按照“三带头、三不准”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破釜沉舟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智慧,当先锋、作表率,仅昭阳区就有100多名党员干部带头拆,并做通亲属工作主动拆违30多万平米,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凝聚了正能量。三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群众商量着办,引导群众积极开展一事一议,实现大多数群众从“要我拆”变成“我要拆”。
第六,拆旧建新统筹推进。按照建设“干净、方便、有序、活力、安全”的滇东北城市群明珠为目标,坚持拆除一片、清理一片、收储一片、发展一片,实施了“规划引领、扩容提质、市容整治、绿化提升、美化亮化、以水润城、文化保护、素质提升、产业兴城”九大工程。全面推进“四治三改一拆两增”(即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治理重点区域脏迹、治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改造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棚户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拆除违法建筑,增加城市绿化和公共服务设施)和“四城同创”工作。
通过一年多来的拆违,昭通街道宽了、城市靓了、市容美了,市民的满意度提高了。但我们也深知,昭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违法建筑的治理工作还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久久为功。今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并于4月7日实行。《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出台,为我们处置违法建筑的法理依据更充分,标准更清晰,责任更明确,程序更规范,手段更有效。我们将以《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出台和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向先进地区学习,卯足干劲、振奋精神、苦干实干,把昭通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坚决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坚决铲除违法建筑滋生的土壤,通过查违拆违,还城乡发展一个好环境,维护城乡规划权威,打造“无违建”优美城乡环境,让城乡环境整洁、安全、畅通、宜居,让全市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利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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