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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2017-05-11 16:17

2013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三改一拆”行动,即“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这是我省开展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5年行动工作的主要载体。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6.29亿平方米;累计进行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9.26亿平方米。全省拆违涉及土地面积60.34万亩,“三改”涉及土地面积67.53万亩。三年多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它作为全省的一项中心工作推进,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了“决不把违法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主要做法: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十多次专题会议,为全省“三改一拆”指明了方向。全省各地都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大家都把这项行动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促进当地发展的的重大机遇和突破口,作为破难攻坚、锻炼干部队伍的有效手段,真抓实干,形成了争先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省统一行动。过去的教训就是局部开展,即使动了也不能长期坚持下去。这次“三改一拆”行动取得突出成效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全省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从而形成了势如破竹、势不可挡的良好态势。

三是坚持依法推进。2013年行动开始时,省人大就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专门制订出台了《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各地分别制订了相关配套政策,采取了拆除、改正、暂缓拆除、没收等多种处置方式。截至目前,全省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四是注重改用结合。全省始终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拆改结合,惠及民生。同时,注重“三改一拆”与“四边三化”、“五水共治”、新型城市化、“四换三名”等其他面上工作的有机结合,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协同推进工作。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2014年省委常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省政府专门召开了现场会,并制订“无违建”创建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各地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科技手段,形成对违法建筑网络化巡查和网格化处置机制,做到有人管、管得住、处置得了,确保拆违工作长效常态进行下去。

六是依靠督查推动。省委、省政府组建了30个“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督查组,目前已经对90个县(市、区)开展了10多批督查,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浙江卫视和浙江日报分别开辟了“今日聚焦”和“治水拆违大查访”两个曝光台,每天都进行正反面曝光。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回顾“三改一拆”行动实践,感受颇深,我们认为要顺利推进拆违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一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挺在最前面,处理好依法和高效之间的平衡;二要坚持把公平公正贯穿于工作始终,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一个政策贯彻到底”;三要坚持拆改结合,把惠民利民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要坚持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从根本上打击和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严防死灰复燃;五要坚持广泛发动,建立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形成立体监督体系,打一场全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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